江西石城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面向縣內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石城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是由縣委組織部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石城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石城縣內事業單位公開選調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公開選調職位名額、條件要求
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5名,具體職位、名額、條件見附件2。
三、公開選調對象基本要求
1.身體健康,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教育系統人員納入本次公開選調的報考對象,限選調2人,衛生系統人員不納入本次公開選調報考對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間或影響期間的,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但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4)與石城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關系等需要回避的情況;
(5)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
1.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報名方式:組織推薦報名的,由所在單位黨組織根據干部平時德才表現、工作業績、年度考核、獲獎表彰等情況,擇優向縣委組織部推薦;個人報名的,請本人填寫《石城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面向縣內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1),可徑送至組織部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5月31日-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A408會議室
2.現場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
(2)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填好的《石城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面向縣內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5)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后證件原件當場退回,上交的復印件及其它資料不予退回。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
(三)考試、考察
考試實行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1.筆試。公開選調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原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開展綜合能力測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采取百分制評分,主要測試參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組織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按照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面試人選(末位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百分制評分,主要測試參考人員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選調人數與考察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末位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3.實地考察。由石城縣委組織部組織人員到入闈考察人員所在單位實地考察,審查相關信息和檔案材料,確定其是否符合選調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不實情況取消選調資格,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實地考察完后,由石城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入闈體檢對象名單。
4.體檢。按選調人數與入闈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對象,組織入闈體檢對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報考對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最終確定的擬選調人員經石城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同意后,在石城縣黨務公開網公示5個工作日。
6.調動。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調動手續。
五、咨詢電話
報名及考務咨詢電話:0797-5793092
附件1:石城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面向縣內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2:石城縣委黨建和人才服務中心面向縣內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