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直事業單位招聘52人公告(10號)
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0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關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發〔2021〕1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20家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52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0號)》(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35周歲以下(1985年5月26日至2003年5月26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5月26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1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21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受理,采取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1年6月8日上午9:00至10日下午16:00。報名電子郵箱和傳真電話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發送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復印件及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1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發送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發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按報名表備注要求發送至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傳真或電子郵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電子郵件報名考生請將此表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個文件夾,發送至指定郵箱。該文件夾及發送郵件的標題為“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學英語教師張三)。報名人員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3.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試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回復郵件或電話通知。
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專業技能測試。
報考吉林省公安廳人民警察實戰訓練基地保障中心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測試的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專業技能測試按照3000米跑、400米障礙跑、單兵及班組隊列教學和手槍射擊的順序依次進行,各項目滿分均為100分、及格線60分。凡其中一項未達到及格線的,不再進行后續項目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果為不合格;考生需一次性通過四項測試方為專業技能測試合格;各項目只測試一次,不予補測。未參加專業測試或測試不及格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000米跑成績評定標準:
400米障礙成績評定標準:
隊列考核評分標準:
編號 |
內容 |
動作標準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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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隊列指揮 (班組) |
1.指揮員聲音洪亮,下達口令清楚、準確、及時。 |
8 |
40 |
2.指揮程序完成準確,無遺漏。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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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姿態端正,個人動作標準、流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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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體指揮節奏感強。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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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達科目和講評完整、清楚、到位。 |
8 |
|||
二 |
隊列紀律 (單兵) |
1.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
1 |
5 |
2.隊列紀律嚴,養成好,無一人做小動作或隨意說話。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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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著裝嚴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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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神振奮、思想集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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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立正 (單兵) |
1.兩腳跟靠攏并齊,兩腳尖向外分開60度,方向正。 |
0.5 |
5 |
2.兩腿挺直并攏。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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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挺腰收臀,小腹微收。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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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兩肩要平,稍向后張,自然挺胸。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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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體正直,微向前傾。 |
0.5 |
|||
6.兩臂自然下垂,不外張,不彎曲。 |
0.5 |
|||
7.手指并攏自然微曲,拇指尖貼于食指第二節,中指貼于褲縫。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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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頸部挺直,輕貼后衣領。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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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頭要正,口要閉 ,下頜微收,面部表情自然。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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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兩眼凝神向前平視。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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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稍息 (單兵) |
1.出腳方向正確。 |
1 |
5 |
2.出腳迅速不彎腿。 |
1 |
|||
3.出腳距離準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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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兩腿自然伸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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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體保持立正姿勢,身體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腳。 |
1 |
|||
五 |
跨立 (單兵) |
1.出腳迅速,背手協調一致。 |
1 |
5 |
2.出腳方向、距離準確。 |
0.5 |
|||
3.上體保持立正姿勢,重心落于兩腳之間。 |
1 |
|||
4.兩手后背,左手握右手腕,拇指根部與外腰帶下沿同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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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右手手指并攏自然彎曲,手心向后。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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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軍姿挺拔,威嚴。 |
1 |
|||
六 |
停止間轉法 (單兵) |
1.身體和腳一起轉動,動作迅速,協調一致。 |
1 |
5 |
2.轉動和靠腳時兩腿挺直。 |
1 |
|||
3.上體保持立正姿勢。 |
1 |
|||
4.轉向新方向角度正確,達到立正標準。 |
1 |
|||
5.轉體時兩臂不外張。 |
1 |
|||
七 |
蹲下 起立 (單兵) |
1.蹲下時,右腳后撤距離準確,兩腳間成60度。 |
1 |
5 |
2.蹲下后,身形正、腰部挺直、臀部坐于右腳后跟上。 |
1 |
|||
3.蹲下時,動作迅速,節奏感強,重心穩,不晃動。 |
1.5 |
|||
4.起立迅速,身體不晃動,靠腳快,成立正姿勢。 |
1.5 |
|||
八 |
脫 戴夾帽 (單兵) |
1.脫、戴、夾帽動作迅速、節奏感強。 |
2 |
10 |
2.脫、戴、夾帽時保持軍姿。 |
1 |
|||
3.脫、戴、夾帽、敬禮一次到位。 |
2 |
|||
4.脫、戴帽時不低頭。 |
1 |
|||
5.敬禮時五指并攏自然伸直,手心向內稍向下。 |
1 |
|||
6.敬禮時手腕不彎曲,右大臂略平,與兩肩約成一線。 |
2 |
|||
7.敬禮時目視受禮者,待受禮者手離開帽檐同時將手放下。 |
1 |
|||
九 |
齊步 行進 (單兵) |
1.腳向正前方邁出,按先腳跟后腳掌的順序著地,同時身體重心前移。 |
1.5 |
10 |
2.步幅約75厘米,步速116-122步/分, |
2 |
|||
3.上體正直,微向前傾,兩臂自然擺動。 |
1 |
|||
4.手指輕輕握攏,拇指貼于食指第二節。 |
0.5 |
|||
5.向前擺臂時,肘部彎曲,小臂自然里合,手心向內稍向下,拇指根部對正衣扣線,距離身體約30厘米。 |
2 |
|||
6.向后擺臂時,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側距褲縫線約30厘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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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進時兩眼平視,精神飽滿,勇往直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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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跑步 行進 (單兵) |
1.聽到預令,握拳迅速,提到腰際,約與腰同高,拳心向內,肘部里合。 |
1 |
10 |
2.聽到動令,上體微向前傾,兩腿微彎,同時利用前腳掌蹬力直線前進。 |
2 |
|||
3.行進時,兩臂前后擺動協調,前不露肘,后不漏手。 |
2 |
|||
4.向前擺臂時,大臂略垂直,肘部貼于腰際,小臂略平,兩拳內側各距衣扣線5厘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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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后擺臂時,拳貼于腰際。 |
1 |
|||
6.步幅約85厘米,步速170-180步/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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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進時兩眼平視,精神飽滿,勇往直前,步法輕靈。 |
1 |
手槍射擊成績評定標準在測試前另行公布。
(六)開考比例。
本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七)相關事項。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點為2021年6月份,即到2021年6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全日制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一)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在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可采用網絡、現場等形式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面試方式待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二)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報考吉林省公安廳人民警察實戰訓練基地保障中心的考生,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方法為:(3000米跑成績+400米障礙跑成績+單兵及班組隊列教學成績+手槍速射成績)÷8+面試成績÷2。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未頒發學歷學位證的,持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五)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一個工作日面試人數最大值(約50人)時,視情況采取多場次面試或筆試加試等方式確定最終面試資格人選。最終面試資格人選數量,在加試前按照超出招聘計劃數一定比例(1:3至1:6)進行明確。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最終面試,其加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
考試成績在各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且受到縣級黨委政府及以上層次表彰或市(州)級及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獎勵的人員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1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21年的,可視為2021年畢業生)。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或考核、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本公告中各招聘單位的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各招聘單位報名、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中“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一欄。
(一)主管部門電話:
吉林省公安廳政治部干部處 0431—82098137
吉林省司法廳政治部干部警務處 0431—82750330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人事處 0431—88550231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處 0431—89963095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人事處 0431—88906455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人事處 0431—85279027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 0431—87082639
吉林省體育局人事處 0431—88616833
(二)人社部門電話: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431—88690916、88690586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吉林省公安廳
吉林省司法廳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
吉林省體育局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0號).xlsx
附件2: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