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北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臨時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中心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衛生計生系統臨時工作人員管理的通知》(渝北衛計[2018]223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經區衛生計生委審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名額
臨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作風正派;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4.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年齡計算有關事項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日,如“40周歲及以下”指1981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截止時間為報名時間開始的頭一天,根據實際情況修改)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駕駛技能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6月3日—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重慶市渝北區回興街道雙湖支路77號(渝北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三樓308房)。
2.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報考者根據報考崗位及要求,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崗位要求的C1級以上駕駛證和其他報考所需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渝北區疾控中心辦公室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初審人員需填寫《渝北區疾控中心公開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報名表》。
(二)駕駛技能考試
現場駕駛技術考試,分值100分。現場考試由疾控中心辦公室會同招聘小組成員組織考官進行打分,根據從高到低分數按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三)面試
面試由疾控中心辦公室會同招聘小組成員共同組織,凡考生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未形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方式及分值: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適崗能力、職業素養、操作技能等。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情況。
(四)綜合成績公示
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渝北區疾控中心公示欄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的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其中技能考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如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成績、學歷、駕駛證等級高者確定。
體檢由辦公室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參照本系統公開招聘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規定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工作要求進行體檢。
國家、市區對體檢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區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時間在考試總成績公示結束后通知。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辦公室牽頭,會同招聘小組成員對其個人信息、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與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確定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渝北區疾控中心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總成績、擬聘科室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填寫《渝北區衛生計生系統臨時工作人員個人情況表》和《渝北區衛生計生系統臨時工作人員實名制管理信息表》送區衛生健康委人事科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推薦與重慶空港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工資待遇按渝北區疾控中心《臨時工工資待遇規定》執行。
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科室討論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資格。
招聘人員單方面提出解除人事關系,如由本單位送去學習進修,應賠償相關費用后方可退回派遣公司。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臨時工作人員,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招聘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六、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咨詢電話:023-67195119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渝北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
重慶市渝北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