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國資委選聘市屬企業委派監事公告
關于東莞市國資委選聘市屬企業委派監事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東莞市國資委定于近期公開選聘8名市屬國有企業委派監事。現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量及職位簡介
職位數量:市屬企業委派監事8名。
職位描述:委派監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履行監事職責,對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管理活動以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行為等進行監督檢查履職。委派監事由市國資委選任委派、集中統一管理、提供教育培訓、進行考核評價并確定薪酬。
二、選聘范圍
東莞市各級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以及事業單位中現任副科(四級主任科員)或以上的在編在職人員,市屬國有企業中層副職及以上管理人員(含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領導班子成員),注冊地在東莞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溝通協調和文字表達能力,能夠獨立開展工作;
3.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履職記錄,工作業績突出;
4.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5.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除上述條件外,還應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市各級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以及企事業單位應聘人員需放棄公務員或事業編制身份,且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屬于財務、會計、審計、金融、法律或經濟管理等6類專業之一;
(2)獲得上述專業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
2.市屬國企應聘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屬于財務、會計、審計、金融、法律或經濟管理以上6類專業之一;
(2)獲得上述專業中級或以上技術職稱;
(3)具有從事國有企業監事工作經驗滿5年;
3.注冊地在東莞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應在該行業從業滿5年并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
4.上述工作年限和任職時間計算到2021年5月15日止。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一)接受報名
1.選聘方式:可采取組織推薦、行業協會推薦、個人自薦等方式向市國資委報名,并填寫報名表。
2.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下午17:00(以郵戳時間為準)。
3.報名方式:使用快遞方式將報名材料寄送至:東莞市莞城區萬壽路76號機關大院中心樓三樓,東莞市國資委辦公室,郵政編碼:523000,聯系電話:22223106。同時,通過政府OA發至市國資委辦公室,或以電子郵箱方式將個人報名表發送至:gzwbgs@dg.gov.cn。
4.報名材料:
(1)《東莞市國資委選聘委派監事報名表》(雙面打印,貼彩色大一寸照片)(附件)。
(2)由部門單位、企業、行業協會推薦的應附推薦理由并加蓋公章。
(3)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鑒定證書復印件。
(4)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5)從事相關崗位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社保繳費清單、任職〈在職〉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等)。
(6)本人近3年的工作總結及相關業績材料。
(7)以上材料統一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
5.注意事項:報名人員應認真對照選聘通知規定的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不符合選聘通知要求的,均不接受報名。
(二)資格初審
市國資委委派監事選聘工作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選拔考試,資格未通過審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選拔考試
資格初審合格者,由市國資委通知參加選拔考試。選拔考試主要考察報考者的專業知識、政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考試視情況采取面試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和人崗相匹配原則,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人選體檢不合格或醫院無法出具體檢合格結論,以及存在影響履職的身體狀況,取消錄用資格,由市國資委研究是否遞補體檢人選。
(五)組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如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者考察不通過的,取消錄用資格,由東莞市國資委研究是否遞補考察對象。
(六)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東莞市國資委官方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七)辦理入職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相關程序辦理入職手續。如選聘崗位無符合相關條件的人選,可以空缺。
六、薪酬待遇
委派監事工資實行年薪制,按《東莞市國資委派出監事會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報名表,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如發現存在材料造假情況,招聘單位可以取消錄用資格。
(二)報考所有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做好備份。
八、聯系方式
東莞市國資委辦公室:
聯系電話:22223106,聯系人:葉娟娟
監督電話:22223183,聯系人:麥惠澎
本公告由東莞市國資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