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張家口碩博人才引進121人公告
張家口市2021年碩博人才引進公告
一、引進名額
全市企事業單位引進碩士研究生121名,博士研究生不受計劃數額限制。詳見《張家口市2021年博士和碩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查詢地址:張家口黨建網(www.zjkdj.gov.cn),“張家口人才之家”微信公眾號。
二、資格條件
1.報名者須具有國內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為2019年、2020年、2021年畢業獲得);具有國內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為2019年、2020年、2021年畢業獲得);經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不限畢業院校,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本科;
3.報名非緊缺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為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接本);
4.報名緊缺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不限畢業院校,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接本);
5.報名醫學類崗位的碩士研究生:研究生階段不限畢業院校,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本科;
6.留學回國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在國內取得本科學歷的,本科階段要求同上;
7.每名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
同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所學專業必須與用人單位需求專業對口,同時具備各專業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張家口市2021年博士和碩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未解除的;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門認定有作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在讀學生(包括2022屆畢業生);
5.在張家口市及縣(區)機關、群眾團體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已經工作的(包括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特崗教師等);
6.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
報名人員不得報與本人有親屬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引進程序
(一)事業單位人才的引進
1.報名
時間:2021年5月25日—6月22日(博士實行常態化引進,不受報名時間限制)
方式: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掃描,發送至電子郵箱報名,報名時所有附件以一個壓縮包的形式發送,郵件主題和壓縮包需以“姓名+應聘單位+應聘崗位+應聘專業”命名(各單位報名地址和報名郵箱詳見《張家口市2021年博士和碩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
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張家口市2021年碩博引進報名登記表》;
②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
③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學業成績單;
④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承諾書》;
⑤報名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的,需提供由組織關系所在地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
⑥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網上報名人員在組織評審前核驗原件。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備齊報名所需資料,資料不齊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報名。《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可登錄張家口黨建網下載。
2.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對報名材料電子版進行審查,并在組織評審前核驗相關原件,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評審資格。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報名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
3.組織評審
組織專家評審組就報名人員所報崗位相關業務知識和實際能力進行評審。評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須于評審前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核驗。
4.定向考察
根據評審結果和崗位需求,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市人才辦與用人單位通過審查檔案、函調等方式對擬引進的碩博人才進行考察。
5.組織體檢
組織擬引進的碩博人才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
6.會議研究
按規定經會議研究后,確定擬引進碩博人才。
7.社會公示
擬引進碩博人才名單在《張家口日報》和張家口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有問題并經查實的,取消引進資格;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引進手續。
8.辦理手續
引進的碩博人才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引進手續,納入“碩博人才引進計劃”管理,落實相關待遇。
(二)企業人才的引進
企業按照碩博引進的條件和要求,自行組織實施引進工作,引進的碩博人才按規定納入“碩博人才引進計劃”管理,并享受相應待遇。
四、相關待遇
市直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和碩士研究生,解決事業編制,列入市財政開支,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博士研究生由市財政給予15萬元住房補貼(分5年發放,每年3萬元),每月享受500元學位補貼。對引進到市屬醫院且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碩士研究生,市財政給予一次性資助2萬元,博士研究生給予一次性資助3萬元。
五、有關要求
報名人員要簽訂《誠信承諾書》,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如出現報名資料弄虛作假、隱瞞個人身份信息或因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視情節輕重,市人才辦將采取批評教育、取消錄用資格、出具不良記錄證明存入個人檔案等方式進行組織處理。
六、考核管理
對“碩博人才引進計劃”引進的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對其進行年度考核,經考核不勝任者,取消相關待遇。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張家口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313—2012238。
張家口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