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陵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沅陵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沅陵縣公安局計劃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9名,現根據《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規定將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職位及要求
計劃招聘輔警9名。招聘職位:巡特警處突中隊勤務崗位6名(男性、退役軍人),城西派出所勤務崗位1名(男性),太常派出所勤務崗位1名(男性),陳家灘派出所勤務崗位1名(男性)。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招聘程序和標準,嚴格選拔聘用。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沅陵縣常駐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身高165cm以上;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視力符合崗位要求。
(二)同等條件下,根據國家和省的規定,優先招聘下列人員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3、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5、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其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原警務輔助人員自動離職未滿五年的;
6、依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5月28日至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7-17:00;
2、報名地點:沅陵縣公安局1408辦公室
3、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后不能更改。
報名時需攜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退伍證及優先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4張(紅底、藍底均可)
4、資格審查
報名者提交報名材料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審查報考者身高、年齡、學歷及遞交材料是否符合報考條件。
初審后,由縣公安局開展資格審查。報名者應確保所填報信息全面、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資格初審合格的根據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不低于2: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縮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典、憲法、法律基礎知識、脫貧攻堅等知識)。,滿分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不足比例,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面試原始成績當場宣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體能測試
凡參加面試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試。體測項目有縱跳摸高、10×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三項內容,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實施。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體檢。
(五)體檢
體檢按照公安輔警招錄相關體檢要求規定執行,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開展考察工作。考察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關規定進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無異議者參加沅陵縣公安局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即確定為聘用人員,安排到沅陵縣公安局相關單位工作。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工資福利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沅陵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執行,試用期執行試用期工資標準。
1、工資:基本工資(1600元/月)+崗位工資(200元至400元/月)+績效工資(300元至400元/月);
2、按規定購買社會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個人需負責社會保險自付部分;
3、按規定享受獎金及各項福利。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將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七、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所有環節的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項均在沅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沅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微信公眾號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不及時關注網絡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公告由沅陵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沅陵縣公安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