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肇慶學院輔導員招聘公告
肇慶學院2021年輔導員招聘公告
肇慶學院地處粵港澳大灣區節點城市——廣東省肇慶市,是省屬全日制綜合性本科高校,有五十余年的辦學歷史。近幾年來,學校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致力于實現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等方面有了長足的發展,先后獲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國家級大學科技園培育單位、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稱號,并被廣東省推薦為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因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一批輔導員。
一、招聘崗位
崗位1:招聘數量:19名,崗位代碼:zqufdy202101。需入住男生公寓開展工作,且入住時間不少于2年,適宜男性應聘。
崗位2:招聘數量:7名,崗位代碼:zqufdy202102。需入住女生公寓開展工作,且入住時間不少于2年,適宜女性應聘。
二、招聘條件
(一)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堅定的政治立場;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較強的紀律觀念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三)已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非定向),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若有高等院校工作經歷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四)掌握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知識和技能,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教育引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以及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的能力;心理素質良好,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要求;
(五)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具有兼職輔導員經歷或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的優先考慮;有相關崗位工作經歷,或取得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等優先考慮。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三、應聘報名方式、截止時間
(一)應聘人員請通過電子郵件提交以下材料:
1.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如實填寫,學習、工作經歷不得中斷和隱瞞)、《肇慶學院輔導員應聘表》(附件2);
2.本人所在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信或其他黨員身份證明材料;
3.學歷及學位證書、學生干部或兼職輔導員任職證明、各類專業技術考試證書及獲獎證書(掃描件,pdf格式)。境外高校畢業的,須提交學歷認證材料、錄取通知(offer)及成績單;
4.個人簡歷;
5.其他可以證明個人專業水平及能力的材料(代表性材料,不超過3項)。
(二)應聘人員請將以上材料以電子郵件方式發至指定郵箱(rsc@zqu.edu.cn),郵箱主題請標注為:應聘崗位代碼+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姓名。應聘者須按要求填寫表格,郵件主題及表格內容不全或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郵件一旦送達,視為應聘者對其應聘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嚴肅承諾。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已錄用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三)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薪酬待遇
預聘期滿考核合格,經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獲得事業單位正式身份,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預聘期間享受學校同期招聘的機關管理人員薪酬待遇。
五、考核程序
(一)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的在校學習成績、綜合表現等進行資格審核,初審結果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二)筆試、心理測試及面試
通過初審應聘者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考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考試分為閉卷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三個階段,具體如下:
1. 第一階段:閉卷筆試
閉卷筆試為輔導員工作相關的內容。考試時間為90分鐘。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
2. 第二階段:心理測試
對應聘者的人格傾向與心理健康狀況進行測評。
3. 第三階段:面試
面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采取現場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個人素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人際溝通、應急反應等工作能力和對高校輔導員工作的掌握情況。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
上述程序安排在兩天內連續進行,應聘者需自行安排預留時間。
4. 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組成,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初試)成績×40%+面試(復試)成績×40%。
各環節成績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各環節成績及總成績均不低于60分)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總成績同分者競爭最后一個體檢資格,遵循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的原則;在面試成績也相同的情況下,原則上須加試確定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規定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五)公示及錄用
擇優確定聘用人選,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六、其他有關說明
(一)獲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學歷、學位證書,體檢報告等材料辦理入職手續。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按所聘崗位兌現工資福利待遇。聘用合同執行試用期,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政策確定。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因個人放棄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遞補,如遞補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公告中未詳事宜,最終解釋權歸肇慶學院所有。
人事處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 0758-2752102
學生處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 0758-2716044
肇慶學院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