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蒙陰縣公證處招聘2人公告
山東省蒙陰縣公證處招聘公告
山東省蒙陰縣公證處主要從事國內民事、經濟及涉外、涉港澳臺公證業務。根據《蒙陰縣公證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蒙政辦字﹝2021﹞12號),擬公開招聘公證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取得公證員資格或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
3.年齡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21日截止。
2.報名方法:符合報名條件者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21日到蒙陰縣公證處辦公地點領取《蒙陰縣公證處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填報。
3.報名地點:蒙陰縣蒙山路龍廷居B區西門南側蒙陰縣公證處 聯系人:陳玉琳,電話:0539-4271269。
4.報名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簡歷;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公證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份);
(3)取得的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份);
(4)《蒙陰縣公證處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貼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二)資格審查
初步審查:根據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以電話通知為準)。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整個面試及聘用過程中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任何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凡信息不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面試、體檢和考察
通過資格審查者,應參加面試和體檢(面試和體檢具體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對面試和體檢通過者,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期滿考核合格并取得公證員資格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未取得公證員資格的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1年。
2.薪資結構:基礎工資+績效工資
基礎工資:試用期基礎工資3000元;取得公證員資格后,基礎工資不低于同等學歷事業在編人員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單位業務開展情況按時發放。
3.單位繳納五險一金,享受帶薪休假。
4.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提供良好的學習提升平臺,按國家相關規定及時申報公證員職業資格。
三、其他未盡事宜,請及時咨詢,聯系電話:0539-4271269。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