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佛山市南海區委黨校選調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2021年中共佛山市南海區委黨校選調5名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南海區委黨校(下簡稱“區委黨校”)面向全市公開選調5名事業編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選調區委黨校事業編制人員5名,具體要求見《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佛山市內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近1年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曾受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
5.因健康原因影響正常工作的;
6.未滿服務年限或尚未達到商調的其他限制性規定要求的;
7.存在任職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3日。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請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電子掃描件)依次編號排序后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以“職位+姓名+手機號碼”命名發送至以下電子郵箱:zzb_pxk@nanhai.gov.cn。
3.報名所需材料:
《南海區委黨校選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Word版及簽名掃描版,見附件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200KB以內),本人身份證(含正反面)、學歷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有證件均要求彩色掃描件)及有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
4.報考人數不足崗位1:8的比例時,由區委黨校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二)資格審查
區委黨校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確定考試對象,并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區委組織部網站公布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時間和地點。(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
/nhzg/index.html)
(三)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筆試環節,采取逐個環節淘汰制,以筆試成績確定體檢對象。擬定于2021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進行考試。
1.面試。采取區委黨校與報考人員面對面溝通、提問等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按崗位1:5的比例,根據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進入筆試人選。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筆試。面試人數不足時按實際人數安排筆試。
2.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如受疫情影響,則可改為視頻面試或推遲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形式將另行公告。
(三)體檢
體檢當天,體檢對象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對其事業編制人員身份確認的證明(蓋章原件)以及同意報考本次選調職位的證明(蓋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則取消體檢資格。區委黨校組織體檢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考事業編制人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區委黨校派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回避等事項。如發現考察對象思想政治素質不過關、能力與擬選調職位不匹配等不符合區委黨校用人需求的情況,取消選調資格。
(五)公示
經考察合格,將擬選調人選按照有關規定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辦理商調手續。
(六)遞補
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的考生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證明,放棄體檢、考察、選調資格的,以及公示中發現存在影響商調的情況導致職位空缺的,相應職位可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區委黨校研究決定。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在選調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
(三)確定調入的事業編制人員,擬任職務職級均為職位表所列職務職級。如在原單位任職務職級高于職位表職務職級的,需自愿放棄原任職務職級。
(四)本次選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五)請報考人員務必保持手機等通訊方式暢通,如因聯系不暢影響考試,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六)中共佛山市南海區委黨校擁有對本公告內容的最終解釋權。
中共佛山市南海區委黨校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