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99人公告
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招聘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10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9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應聘對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公開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查核;
(八)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請不要報名應聘。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報名起止時間、考試時間和地點等事項由各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并提前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告。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發送電子郵件報名。填寫《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同時將報名所需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以及其他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證書、證明等材料的原件進行掃描或拍照。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掃描件;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等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未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簽署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附件3)掃描件。郵件主題請寫成“姓名+聯系方式+應聘崗位”的格式,一起發送至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并與招聘單位聯系進行電話確認,務必保持聯系暢通;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和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表。
(三)報名資格審查:應聘者須認真閱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登記表的各項信息,招聘單位按要求進行資格初審。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電話或郵件通知。考試前,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報名所需的所有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招聘單位根據報名情況,制定考試工作方案經市衛健委初審后,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同意后,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考試按以下辦法組織實施:
以本科為學歷起點的崗位,報名人數須達到招聘崗位數的3倍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對個別單位急需、報考人數奇缺的崗位,經市人社部門核準后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考試采取筆試和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專業知識,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和招錄計劃數3倍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招聘人數末位同分則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線,達不到合格線不得進入面試。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總成績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以碩士研究生為學歷起點的崗位,考試采取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采取百分制。
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并于考試結束一周內在市衛健委網站、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應低于60分)。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總成績同分,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市衛健委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聘用手續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審核后,按規定在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各招聘單位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名單公布或2021年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11-88912878(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0511-8534080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
附件1:2021年鎮江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0528
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