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南陽市鎮平縣招聘教師175名公告
鎮平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1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鎮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75名,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公開招聘教師175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報考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四)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當于入職前取得相關證件);
(五)年齡應符合各崗位要求(30周歲以下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七)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參照相對應的同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八)具備擬錄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照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執行,具體按以下原則掌握:職位專業要求為專業(學科)門類的,即該門類所包含的專業和學科均符合要求;專業要求為專業類或一級學科的,即該專業類或一級學科所包含的專業或二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對于專業目錄、學科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境外留學專業,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職位專業需求等綜合判斷;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
3、我縣在編、在崗教師(含在我縣服務的“特崗計劃”教師);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信息發布、報名、現場確認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請應聘者微信搜索或掃描公告底部二維碼關注“鎮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眾號。招教考試有關事宜均在“鎮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眾號內發布,不再一一通知,請及時關注。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網上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及初審
2021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7:00,報考者登錄網址http://zhenping.pzhl.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專業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多報者無效。
報名申請被接受后,請牢記報名密碼。身份證號和密碼是報考者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報名前,報考者須仔細閱讀并簽訂報考事業單位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的報考申請信息全面、真實、準確、有效;須全面了解職位要求,與自身情況一一對照,自行判斷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理性、慎重選擇報考職位,避免誤報、錯報。因誤報、錯報職位或提交虛假信息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由系統即時自動審核,主要審查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是否齊全、格式是否正確,暫不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查。報名申請一旦保存成功,即為報名資格初審通過。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三)現場確認
筆試前,報考者須進行現場確認。報考者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按照所應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和有關證明等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不能參加筆試。
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各科目將分批次、分時間段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安排詳見公眾號通知信息。
現場確認地點:鎮平縣教師進修學校(鎮平縣中山大街與泰山中路交叉口向北150米)。
注意:
(1)在職人員報考前須經原單位同意。
(2)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入職前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材料,否則不予聘用。
(3)普通高等教育師范類畢業生,如畢業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驗印的個人在校期間全部所學課程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
(4)未按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前,將對參加考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聘用各環節,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查實后按違紀違規行為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市人事管理部門備案,其違紀違規事實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庫。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
現場確認成功的考生,請在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1日18:0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址打印本人準考證(A4紙)。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準考證。
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免繳筆試考務費。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于現場確認時辦理免繳費用手續。
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開發部門發放的貧困戶證明和貧困戶明白卡(原件和復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原件。
(五)注意事項
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設定為1:3,達不到1:3的,該崗位招聘名額遞減或取消。對擬聘用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通知其重新選報其他職位。
(六)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轉發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豫辦﹝2012﹞36號)《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軍區關于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征集力度的意見》(豫政〔2016〕53號)規定要求,參加鎮平縣“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即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的士兵〈含畢業學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間取得學歷的〉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取得學歷的退役士兵;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退役士兵)。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不能重復加分。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于現場確認時提交加分申請,逾期未參加加分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加分。大學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職所在的縣(市)組織部門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在××縣××鄉××村任××職務,任職期限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⑶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原件、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證;⑵本人入伍通知書。⑶本人退伍證。⑷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四、考試安排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報考者須持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2、筆試異地出題、異地改卷。
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幼兒園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基礎知識)。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職位l: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筆試有缺考、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同一招聘崗位因報考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從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異地命題,聘用異地評委,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特殊教育學校美術學科面試時采用手語教學的方法進行)。試講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原則上應在同一面試考官組參加面試。如果同一職位確因人數較多需在不同面試組參加面試的,應采取二次平均法對有關面試者的面試原始成績進行平衡,平衡后成績為面試成績。需采取二次平均法對有關面試者的面試原始成績進行平衡的,所設置的面試組須在3個以上(含3個)。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高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果均相同,則加試面試,排出名次)。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考察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人事手續。新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同時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未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根據疫情防控動態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隨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應試者有義務隨時關注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用網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如實提供有關信息,服從現場管理,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參加考試、體檢。凡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均為全供事業單位。
(二)“鎮平縣事業單位招聘”微信公眾號為本次公開招教工作的信息發布平臺,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其進行發布,不再單獨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隨時關注信息。凡各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三)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在職人員報考前須經原單位同意。
(四)記入誠信檔案的情況: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虛假信息的;
2.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
3.違背考試紀律要求的。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未盡事宜,由鎮平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377—65617977
招聘咨詢電話:0377—66022878、16637721036
附件:2021年鎮平縣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鎮平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