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紹興新昌縣衛健系統招用編外人員公告
2021年新昌縣衛健系統公開招用編外人員公告
為滿足衛健系統事業單位補充編外用工的需要,根據《新昌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用編外用工實施辦法(試行)》(新委辦〔2013〕133號)文件精神,縣衛健局決定組織開展1年新昌縣衛健系統公開招用編外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如下:
一、招用計劃
2021年衛健系統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用編外人員6名。具體招用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新昌縣衛健系統公開招用編外人員計劃表》(附件1),或于2021年6月3日起登錄新昌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欄查詢。報名人數少于招用崗位人數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用計劃。
二、招用條件
(1)具有新昌縣常住戶口(以2021年6月10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2)國內畢業的要求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證書(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情況為準),國(境)外畢業的要求已取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齡要求為18周歲至35周歲(2003年6月10日-1985年6月10日),有院前急救調度崗位技能培訓合格證書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2003年6月10日-1975年6月10日);
(4)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報名時間、地點、資料
報名時間: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報名地點:縣衛生健康局公共衛生中心一樓報告廳(新昌縣七星街道孝行路358號)。
報名資料: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名時還需隨帶按規定填寫的《新昌縣衛健系統公開招用編外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張。
四、筆試、面試、體檢、考察
1.筆試:由縣衛健局統一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
6月19日9:00-11:30《綜合基礎知識》。
《綜合基礎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后,根據招用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3.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體檢由縣衛健局統一組織實施,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參照事業單位招聘體檢相關標準和規定執行。
4.考察: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參照事業單位招聘考察的相關標準和規定執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棄考察的,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考察,考察由縣衛健局具體組織實施。
在招用過程中,如出現單位和個人有關信息、提供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用政策規定的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辦理招用
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招用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招用人員,由縣衛健局向社會公示。
公示結束后,辦理招用手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滿足招用單位工作需要,對考生自行放棄招用報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崗位,允許招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縣衛健局核準同意后,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在本次公開招用公示結束之日起1年內,并在下次全縣公開招用編外人員公告發布前,可按照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替補招用手續。
對招用公告中關于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及備注等信息的咨詢,可直接撥打縣衛健局咨詢電話0575-80623375。
六、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一、有以下任何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得考試
1.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
2.判定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未按照相關要求隔離醫學觀察滿14天的;
3.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
4.來自境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尚在日常健康觀察期間者;
5.“健康碼”非綠碼,且無法排除異常情況的。
二、來自國內非中高風險地區考生要求
憑浙江“健康碼”綠碼參加考試,如為以下兩種情況的考生,直接到備用特殊考場考試:
1.浙江“健康碼”為綠碼,現場測溫37.3℃以上,經調查無流行病學史的。
2.浙江“健康碼”為非綠碼,無相關癥狀,能提供考前3天內核酸檢測有效合格證明的。
三、考試中異常情況處置
1.考試中若出現相關癥狀,經調查無流行病學史的受控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有流行病學史的受控轉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
2.在考點入口出現異常情況考生的,啟用專用通道(路徑)或專用交通工具,在防疫和考務工作人員引領下,帶至備用特殊考場,相關人員做好防護措施。
3.備用考場的監考人員要佩戴N95口罩,必要時戴護目鏡、手套、穿防護服。考試結束,考生接觸的范圍(如車輛、人員、考場等)進行消殺。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驗外,在考點期間全程佩帶口罩。
2.考生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場現場組織工作。經現場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新昌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