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連云港市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赴高校招聘高層次人才60人公告
連云港市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27號)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實施“百校菁才計劃”,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赴部分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lyg.gov.cn)、灌云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yun.gov.cn)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之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并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七)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八)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九)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21年8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十)具有與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應聘A10崗位的人員,教師資格證暫不作要求,但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持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但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十一)本次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的人員納入灌云縣事業編制管理,有關待遇按照《灌云縣關于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執行(附件3)。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順序分三站進行:
第一站:曲阜師范大學
第二站:山東師范大學
第三站:湖南師范大學
每站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報名截止,灌云縣教育局根據崗位報名情況,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要求確定擬招聘人數。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滿的崗位繼續接受報名,以此類推。
各招聘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原則上將核減或核銷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由灌云縣教育局申請,經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每站擬招聘崗位報名和開考情況、招聘后崗位空余情況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報名辦法
報名及資格審核(復審)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節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資格復審前一天12:00網絡報名截止。應聘人員須明確應聘崗位,并真實、準確、完整填寫《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4,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gyxjyjzp@126.com,標題為:“應聘崗位+姓名+聯系電話”,請以規范格式發送電子郵件和填寫報名信息。郵件發送成功后,將于24小時內回復資格初審意見,如未收到資格初審意見,請及時與灌云縣教育局聯系,聯系電話:0518-88852016,13851245851。
2.現場報名。資格復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內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地點現場報名。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如對資格初審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報名結束前向灌云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聯系電話:0518-88852016,13851245851。
(二)報名注意事項
1.灌云縣教育局將以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灌云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填報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各站資格復審、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聯系電話:13851245851。
2.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兩張。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教師資格證(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如對資格復審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報名結束前向灌云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六、考試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如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20倍(不含20倍),面試前先進行初試,根據初試成績高低按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20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初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指定地點、時間參加考試,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七、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面試成績×100%。總成績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八、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九、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民政府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云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十、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應聘A10崗位的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能取得中職及以上教師資格的,予以解聘;其他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十一、招聘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二、監督和舉報
(一)灌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組對本次招聘工作負責監督,監督電話:0518-88169009。
(二)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8659212。
十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中共灌云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4日
附件1: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附件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4:灌云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1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