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溫州永嘉縣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醫)公告
2021年永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醫)的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永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永委辦發〔2007〕79號)等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醫)231名。現將具體招聘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二)堅持編制許可原則。
(三)堅持崗位專業相適應原則。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品學兼優,志愿從事教育工作。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具體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附件1。
上年度已經選擇聘用崗位但放棄聘用資格或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報考資格。
三、招聘指標
本次招聘全額事業編制指標231名(其中教師227名,校醫4名),其中部分指標作為新教師掛職鍛煉。掛職鍛煉期滿后必須返回編制所在學校,并且至少在編制所在學校工作滿兩個學年度,未滿兩個學年度的不能參加縣內校際流動。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
考生須登陸http://zg.yje.cn/bm/網站進行信息預報名,下載并打印報名表。網站在6月22日至6月25日(8:30-18:00)期間開放。
1.報名材料。報考人員提供《2021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校醫)報名表》,并現場提供下列材料(附件4):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被高校錄取時其戶口在永嘉的應屆畢業生可為戶口遷出底冊)、復印件或派出所戶籍證明。
(3)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報考校醫提供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報名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憑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書》報名,但必須于2021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取消面試資格。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放寬至2022年8月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近期單寸免冠照片1張。
(6)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畢業生報考小學崗位的,如畢業證書未明確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的師范類專業證明。
(7)2021年度永嘉縣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醫)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諾書。
2.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永嘉縣教育研訓大樓后幢四樓會議室(上塘碼道街67號)。
3.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崗位的報名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其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地理、高中信息技術、初中社會(法治)、初中信息技術、小學信息技術崗位的報名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將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分為200分,筆試與面試分值各為100分,設定聘用最低分數線為120分。校醫崗位不設面試環節,考試總分為100分,設定聘用最低分數線為60分。
1.筆試
(1)筆試形式:采用閉卷形式進行。
(2)筆試內容:綜合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分別為20%、80%。綜合理論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基礎教育新課改理論、教育政策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對應學科教材教法、教學內容、高等教育對應學科內容。
其中校醫崗位筆試內容分兩部分:第一部分臨床醫學等專業知識(80分),第二部分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等相關內容(20分)。
(3)筆試時間:2021年7月3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2021年7月1日上午9時—2021年7月3日上午9時,已審核通過的報名考生登陸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通知公告欄目(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打印準考證等相關材料。
(5)筆試地點:見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2.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公布后,招聘1名的學科崗位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2名至19名的學科崗位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20名及以上的學科崗位按1: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達不到相應比例,已參加筆試的全部進入面試,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辦法:一是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采用試課(模擬上課)并現場錄像(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并現場評分(45分)相結合(幼兒園面試評分細則詳見附件2);二是其他學科教師崗位:采用試課(模擬上課)方式并現場錄像。
(3)試課時間:幼兒園試課為10分鐘,其它各學段試課時間統一為15分鐘,備課時間60分鐘。
(4)面試日期、地點及其他事項:見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通知公告欄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擬聘崗位選擇
1.確定擬聘用對象。
根據各學科崗位指標按總分(筆試+面試)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對象(各項分數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遇總分同分,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比例內最后一名仍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會公布。
校醫崗位按總分(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對象,如遇總分同分,以筆試分數第一部分專業知識成績高分者優先,兩部分成績均同分的,一并聘用,并向社會公布。
2.崗位選擇。
根據學科崗位指標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選擇擬聘用學校。如遇總分同分,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抽簽決定順序。
校醫崗位指標按總分(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選擇擬聘用學校。如遇總分同分,以筆試分數第一部分專業知識成績高分者優先,兩部分成績均同分的,抽簽決定順序。
3.崗位遞補。選崗環節因未參加選崗取消資格或選崗前自愿放棄選崗資格的,或選崗后兩天內出現一類特崗學校(一類特崗學校:金盾學校、溪下學校、云嶺鄉學校、潘坑小學、大岙中學、大岙小學、界坑鄉學校、西岙小學、應坑小學、潘坑幼兒園、金盾幼兒園、云嶺鄉中心幼兒園、界坑鄉中心幼兒園)崗位放棄的,出現空缺崗位,可按報考崗位選崗排序規則依次遞補。
女教師(校醫)因懷孕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的,先參加崗位選擇,待補檢合格后,再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費由考生自負;體檢時間及要求詳見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通知公告欄目,不再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考察
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2013〕2號)執行。
(六)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對象名單在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通知公告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
除“(三)擬聘崗位選擇”環節外,其它環節入圍名單經永嘉縣政府信息公開縣教育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通知公告欄目公布后,出現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1.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違反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精神的,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2.永嘉戶籍:指具有永嘉戶籍的畢業生或被高校錄取時其戶口在永嘉的應屆畢業生;溫州市戶籍:指溫州市各縣(市、區)戶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截止到2021年6月25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3.在職人員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公開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招聘人員自聘用之日起,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提供原件)。
5.考生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護照或有頭像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有效身份證件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6.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獲取報考資格的,或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后等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7.對已經選擇聘用崗位,但放棄聘用資格的,不按規定時間到聘用單位報到的,不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和下年度教師(校醫)招聘報考資格。
8.招考專業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大學專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的通知》(教職成〔2015〕10號);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教育部關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18更新)規定執行。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報考學科相對應,由報名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招聘單位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專業條件審查認定。
9.2022年開始,報考小學崗位的普通高校師范類專科畢業生,要求專科專業與報考專業對口,且要取得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10.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參加考試人員管理嚴格按照溫州市和永嘉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最新規定執行。
11.本次招聘錄取對象在我縣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5個學年度。
12.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和范圍。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13.政策咨詢聯系電話:縣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0577-57756558。
12.本公告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1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校醫)指標及要求一覽表
2.2021年永嘉縣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評分細則
3.2021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校醫)報名表
4.2021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校醫)報名需交材料清單
5.2021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校醫)委托書
6.2021年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考生承諾書
7.2021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專業與報考學科對照表
8.2021年度永嘉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醫)筆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諾書
永嘉縣教育局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