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系統招聘名優教師47人公告
宿遷市洋河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名優教師的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走人才強教之路,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名優教師47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洋河新區教育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名優教師崗位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名優教師。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近3年內一直從事與報考崗位相一致的學科教學工作。
(五)志愿在宿遷市洋河新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
(六)具備《崗位簡介表》中的年齡、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等基本條件,同時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縣(區)級及以上名教師、學科帶頭人或骨干教師。
2.縣(區)優課或學科課堂教學競賽一等獎或市(設區市)級及以上優課、學科課堂教學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教師。
3.縣(區)基本功競賽一等獎教師,市(設區市)級及以上基本功競賽獲獎教師。
4.縣(區)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表彰的優秀備課組長或優秀教研組長。
5.具有相關學科副高或以上職稱。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5.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6.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0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本次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即構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9.2021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0.洋河新區內各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yanghe.suqian.gov.cn/)和宿遷市人社局網站(http://sqhrss.suqian.gov.cn/)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時間:6月2日-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其中6月6日除外。
2.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方式。報考人員登陸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或宿遷市人社局網站下載《洋河新區教育系統2021年公開招聘名優教師應聘登記表》(以下簡稱《應聘登記表》)(見附件2),報名時須填寫《應聘登記表》。
現場報名者需前往宿遷市洋河新區社會事業局(地址:宿遷市洋河新區為民服務中心416室)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核。網絡報名者需掃描資格審核所需材料,將掃描件和填寫完整的《應聘登記表》一并發送至郵箱yanghejiaoyu@126.com進行網絡報名和資格審核。
3.所需材料:現場報名者需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明(含證書或文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近3年內工作經歷證明(含任教學段學科信息)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攜帶《應聘登記表》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者最近一段工作經歷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有工作經歷但目前處于待業狀態的報名者提供),在報名當天交由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網絡報名者,將上述有關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yanghejiaoyu@126.com ,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當天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交由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復核。
經工作人員審查,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現場報名者會當場告知其資格審核結果,網絡報名者會在工作人員收到材料后的一個工作日內以郵件回復形式通知其資格審核結果(請考生隨時關注郵件回復,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時接收通知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察、聘用資格。
4.調整或核減計劃。本次招聘工作如出現部分崗位無人報名的,可根據學校緊缺專業需求,結合實際報名情況,經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崗位簡介表》公布的教師崗位招聘計劃總量內調整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或按照規定核減公開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調整和核減情況,將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面試
面試人員將以手機短信形式通知是否進入面試,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時接收通知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1.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
2.開考比例:各崗位開考比例原則上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則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演課加專業技能測試或專業答辯的形式(其中,報考10、11、21崗位的面試形式為演課加專業技能測試;其余崗位面試形式為演課加專業答辯),專業答辯主要考察專業知識、心理素質等,專業技能測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面試程序為考生演課后即當場進行專業答辯,報考10、11、21崗位的考生在組織專業技能測試后,即組織演課。演課和專業答辯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演課和專業答辯或專業技能測試均采用百分制,并以百分制合成面試總成績,其中演課占70%,專業答辯或專業技能測試占30%。考生演課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或專業答辯成績均須達到該項總分的60%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專業技能測試內容:
高中體育教師(崗位代碼:11):隊列口令、足球、體操。
高中信息技術教師(崗位代碼:10):常用軟件使用、課件制作、程序設計、故障排除、基本網絡配置。
小學音樂教師(崗位代碼:21):彈唱一支規定曲目、舞蹈(自備)、器樂(自備)。
4.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面試成績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四)考察
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蘇組通〔2019〕57號)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考察合格人員擬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聘用
1.名單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洋河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手續辦理。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宿遷市洋河新區社會事業局報宿遷市洋河新區組織宣傳統戰部備案,辦理相關聘用審批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得辦理調動和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對公示期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手續,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在考察、體檢、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招聘主管部門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宿遷市洋河新區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二)政策口徑。
1.年齡規定。45周歲以下,指1975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2.近3年內從事與報考崗位一致的學段學科教學工作,時間為2018年5月至今。
3.其他事項。其他相關政策,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咨詢電話:宿遷市洋河新區社會事業局0527-82668406
監督電話:宿遷市洋河新區紀工委0527—8266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