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池州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1年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號)規定,現就2021年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使用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21年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為34名,其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具體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詳見《2021年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于2021年6月7日起在東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dongzhi.gov.cn/)、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90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的依此類推。
“專業”按《安徽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考專業目錄匯總》執行。畢業證書上專業后面帶括號,括號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學內容有所涉及,不能認定為專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中自帶括號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號外的專業名稱報考相符合的崗位。考生不能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輔修證書、畢業證書上的輔修專業報考。
“應屆畢業生”指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15日09:00至6月19日18:00(周六、周日正常報名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考人員登錄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落實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東至縣住建局下屬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6月20日16: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6月20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6月20日24: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在6月22日上班時間到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東至縣城西湖路濱河園6號樓二樓202室,聯系電話:0566--5292981)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22日12:00—17:00改報其他崗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內容
⑴管理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滿分120分。
(2)專業技術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二)》(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寫作等)和《崗位專業基礎知識》(具體考試內容見附表),滿分分別為12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1年7月3日上午
8:00—10:00《公共基礎知識(一)》或《公共基礎知識(二)》
10:30—12:30《崗位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東至縣城區。具體考點、考場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筆試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7月5日上班時間,攜帶相關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筆試準考證到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申報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或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東至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每科成績合成前增加2分。
筆試成績將在東至縣政府網站上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每科目60分(含加分),考生有一科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筆試總成績
管理崗位的筆試成績(含加分)即為筆試總成績。
專業技術崗位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公共基礎知識(二)》成績(含加分)÷1.2×0.4+《崗位專業基礎知識》成績(含加分)÷1.2×0.6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管理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專業技術崗位按照1: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以《崗位專業基礎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仍有同分,則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在東至縣政府網站上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3、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服務基層的證書或鑒定表,2021年服務期滿的,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或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四)面試
管理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分別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潛能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或當日該考官(評委)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最終成績
管理崗位考生的最終成績按照筆試總成績÷1.2×0.6+面試成績×0.4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專業技術崗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即為最終成績。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應聘管理崗位的考生,根據應試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生如最終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再相同,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專業技術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超過招聘崗位計劃的,在體檢考察環節中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體檢由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全面詳實的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照規定程序、時限和要求,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按規定進行公示,在東至縣政府網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不同事業單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均在東至縣政府網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東至縣人社局0566-5292636,5292981
監督舉報電話:東至縣紀委監委0566-7026613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6月7日
附件:2021年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共34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