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肇慶廣寧縣司法局招聘政府雇員公告
2021年廣寧縣司法局公開招聘政府雇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廣寧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雇用人員使用管理試行辦法》(寧辦法〔2016〕13號)的規定,廣寧縣司法局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雇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政府雇員2名,均為輔助管理(執法)崗位輔助執法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法學專業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處罰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職位查詢
招聘崗位請查閱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gn.gov.cn),并自行下載《廣寧縣司法局公開招聘政府雇用人員報名表》。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1、本次考試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者可在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至6月16日下午5:30將以下材料掃描件(電子版)發送到廣寧縣司法局政工辦郵箱:gnsfjzgb@163.com:①《廣寧縣司法局公開招聘政府雇用人員報名表》;②身份證;③戶口簿(首頁及本人信息頁);④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能夠體現自身專業能力素質水平的資格證書等材料;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工作簡歷、工作經歷證明等。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本次招聘筆試前由廣寧縣司法局進行資格審核,報名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開具各種假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對報名時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招考單位對考生資料或個人信息有疑問或收到投訴舉報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對考生資料或個人信息進行核查,考生應主動配合招聘單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結果影響招聘的,即時取消考生應聘資格。
4、準考證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考試地點由廣寧縣司法局另行通知。
(二)資格初審
1、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須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無論何時發現均可給予取消報考資格。
2、在完成報名后,由本局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由本局負責通知并發放考生準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具體以我局通知為準。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帶上身份證及準考證到達指定考試現場,考試開始后10分鐘后未到達考場者視為放棄筆試。
2、筆試成績占總分(100分)的40%。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具體以我局通知為準,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
2、面試成績占總分(100分)的60%。
(三)成績排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五、體檢及考察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考察。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由本局組織人員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七)信息公開與公示
1、在完成筆試后,及時通過廣寧縣政府網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
2、在完成面試后,及時通過廣寧縣政府網公布總成績及進入體檢的人選名單。
四、人員聘用
1、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上述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棄聘用資格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聘用政府雇用人員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政府雇用人員工資的薪酬及其他待遇開支,按照《廣寧縣機關事業單位雇用人員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寧人社發〔2019〕8號)規定標準計發,由縣財政供給解決。
八、其他事項
1、雇用人員不列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
2、應聘者參加應聘活動期間所需食宿、交通及體檢等費用由其本人承擔。
3、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本次招聘由縣司法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8-8836317。
附件1:2021年廣寧縣司法局公開招聘雇用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廣寧縣司法局公開招聘雇用人員報名表.doc
廣寧縣司法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