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音樂學校補充編內教師考試簡章
廈門市音樂學校補充編內教師考試簡章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經廈門市教育局批準,廈門市音樂學校擬面向全國招聘音樂專業教師編內教師。現將招聘考試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考平臺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廈門市音樂學校官網(http://www.xmyyxx.com)“招生招聘”中的“招聘”模塊(以下簡稱“報名系統”)。
1.考生須按照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照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因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影響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請考生關注報名時間,逾期將不再接受報名。
3.考生報名后請關注學校官網,及時接收考試通知信息。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信息請直接登錄“報名系統”查看。
三、招考指南
《廈門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音樂學校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報考指南(2021年6月)》(附件1,簡稱《報考指南》)屬于簡章的組成部分,請報考者認真閱讀并遵守。
四、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2021年6月3日10:00—6月9日17:00
請登錄報名系統如實、準確填寫(修改完善)個人信息,并提交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jpg格式,規格200K以下)。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2021年6月4日10:00—6月10日12:00
(三)申訴
2021年6月4日10:00—6月10日12:00
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招聘報名系統中的“申訴”模塊進行申訴。
五、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并事前報備市人社局后另行公告。
六、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筆試及后續相關環節的時間安排,以“報名系統”發布為準。
七、考試辦法
采取筆試、專業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筆試
1.所有人員均須參加筆試。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100分,考試時長2小時。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以“0”分計。
3.符合筆試加分規定的加分對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證明材料等詳見《報考指南》。
4.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分+加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專業測試。
(二)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從筆試合格人員中對按照1:3比例進入專業測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復審地點: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美侖路396號,廈門市音樂學校行政樓三樓辦公室2。
資格復審由應聘者親自到場或委托他人。若委托他人,需出示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報考人的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附件3);
2.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位)歷、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
4.2021屆畢業生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原件的,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
5.符合加分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滿分100分,合格線為80分。專業測試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
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四)面試
1.從筆試、專業測試成績均合格者中,把筆試、專業測試成績分別乘以40%、30%后相加折算成合成分,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合成分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參加面試的,報考者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面試評委進行當場打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詳見“報名系統”。
(五)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合格線為60分。
具體計算公式為:綜合總分=筆試成績×40%+專業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
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八、體檢和考察
從筆試、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體檢和考察環節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九、聘用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單位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十、遞補
格復核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被取消面試(專業測試)資格,由此產生參加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可在規定時限內,從報考該崗位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后、辦理聘用手續前,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資格等,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每個聘用名額僅可遞補一次,擬遞補人員自動放棄遞補資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實施遞補的,均不再順延遞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社局)備案。
已進入辦理人員調動(接收)或報到等就業程序的,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十一、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由市教育局紀檢組監督。
(三)報考者在“報名系統”中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政策、招聘條件等問題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咨詢工作人員,聯系方式詳見“報名系統”。
(六)疫情防控相關要求詳見《報考指南》。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會同市人社局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廈門市音樂學校
2021年06月03日
附件1.廈門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音樂學校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報考指南.doc
附件2.廈門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音樂學校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