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婁底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遴選公告
婁底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新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1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有關規定,婁底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和新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決定公開遴選執法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婁底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人員10名、新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人員6名。
二、遴選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遴選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愛崗敬業,身體健康;
(二)報考婁底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應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新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四)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六)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其他事項
1.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數,工作經歷均以公告之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的;
(4)在現單位工作或提拔不滿一年的;
(5)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9日至6月16日(具體時間為5個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收報名費,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地點:婁底市生態環境局人事科511室(聯系人:譚雪云,電話:0738-8220150、17873830760)。
報名時需提供審查資料包括:《婁底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或《新化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2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的證明材料(加蓋單位黨組章)。復印件均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簽名。未在規定時間提交資格審查材料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提供材料信息不實、不全或不符合遴選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故意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的,取消其遴選資格,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
遴選職位報考人數與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 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研究核減遴選計劃。
(二)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21年6月23日8:00至6月25日17:30到市生態環境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測試綜合能力素質,主要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 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分值 100 分。
筆試時間與地點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憑報名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按擬遴選人數比例2:1進行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研究核減遴選計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分值100分。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五)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對象與公開遴選職位的比例為1:1。體檢參照國家有關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全部列入考察對象。
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素質、業務能力、作風紀律、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進一步核實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準確、有效情況。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寫出考察報告向局黨組匯報。
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職位空缺,不進行遞補。
(七)確定擬遴選人員
婁底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按程序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八)公示與轉任
對擬遴選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九)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遴選工作在婁底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進行,由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具體組織實施。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相關工作紀律,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婁底市紀委監委派駐婁底市生態環境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工作人員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本次公開遴選所有信息(包括公示)在婁底黨建網、婁底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予以公告。
4.本次公開遴選未盡事宜,由婁底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附件1:婁底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婁底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