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麗水青田縣定向培養醫護人員招錄(招聘)公告
2021年青田縣定向培養醫護人員招錄(招聘)公告
根據省衛生健康委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21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1]25號)文件精神,2021年青田縣擬招錄(招聘)定向培養醫護人員11名。現將有關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1年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立志于衛生健康事業,并愿與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田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青田縣戶籍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和承辦院校
2021年計劃招錄(招聘)定向培養醫護人員共計11名,均為本科層次,培養專業和名額分別為臨床醫學3名、中醫學3名、口腔醫學1名、護理學3名、兒科學1名。
本科層次定向生各專業招錄計劃如下表:
專業 |
定向單位 |
名額 |
委培院校 |
最低投檔線 |
臨床醫學 |
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 |
3 |
麗水學院 |
新一段線 |
中醫學 |
縣中醫醫院 |
3 |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 |
新一段線 |
口腔醫學 |
縣人民醫院 |
1 |
麗水學院 |
新一段線 |
護理學 |
縣中醫醫院 |
3 |
麗水學院 |
新一段線 |
兒科學 |
縣人民醫院 |
1 |
溫州醫科大學 |
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
三、招生與招聘
1、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志愿具體時間以省教育考試網公布為準),根據《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明確的錄取辦法,本科層次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新一段線(其中兒科學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2、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照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必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青田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考生名單發至青田縣衛生健康局。
3、青田縣衛生健康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安排復檢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學生名單,并在青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青田縣衛生健康局與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議后,按招生計劃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在招錄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4、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5、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時須提供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青田縣衛生健康局、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費用與待遇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本科層次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共補助4.6萬元/人,所需經費由縣財政承擔。補助學費在畢業簽訂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發放。
凡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必須按就業協議回定向單位工作,按照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用程序錄用。本專業有多個定向單位的,由青田縣衛生健康局根據畢業后專業考試成績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事業報備員額。聘用后需參加全省統一規定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全國醫師資格等考試,并在三年內取得醫師(或護士)資格和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資格證書,否則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予以解聘。
定向培養醫生在本縣醫療機構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畢業后違約的,支付違約金5萬元,違約人員已享受學費補償等政府補助的,按照未滿服務期實際年限與約定服務期比例(5年)計算并退回相應補助,并按退回費用的100%增加違約金數額。違約定向培養醫生納入個人誠信管理。
本公告由青田縣衛生健康局、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500792 6822270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田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