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溫州平陽縣定向培養衛生人才有關事項公告
2021年平陽縣定向培養衛生人才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省衛健委、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1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1〕2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需求,現將2021年平陽縣衛生人才定向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與計劃
招生(招聘)對象為2021年報考普通高校,本縣戶籍學生。
1.本科層次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業8名,定向平陽縣第二人民醫院;
2.本科層次定向培養中醫學專業5名,定向平陽縣中醫院;
3.專科層次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業10名,定向平陽縣基層衛生院。
二、承辦院校
1.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承擔本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中醫學專業;
2.杭州醫學院承擔專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
三、招生(招聘)程序
2021年平陽縣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養的本科和專科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新一段線,專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新二段線。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本科臨床醫學專業選考科目為化學、生物2門科目必選,本科中醫學和專科臨床醫學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三選一,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
2.體檢。縣衛健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電話通知入圍體檢考生參加體檢(體檢費用按相關政策收取),并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及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由縣衛健局安排復檢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特別提醒:因錄取工作時間緊湊,請考生填報志愿后一周內不要離開本縣范圍,并保持24小時電話暢通(注意接聽夜間電話),以免考生無法及時參加體檢而影響錄取。
3.公示。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平陽人才網公示三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縣衛健局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5.錄取。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本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將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衛健局、縣人社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進行補助,補助標準為本科層次4.6萬元/5年/人,專科層次2.6萬元/3年/人。具體補助方式按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約定執行。
五、就業分配
本科臨床醫學專業的學員畢業后由縣衛健局定向到縣第二人民醫院工作;本科中醫學專業的學員畢業后由縣衛健局定向到縣中醫院工作;專科臨床醫學專業的學員畢業后人事關系落實到縣全科醫生培訓管理服務中心,接受規范化培訓,學員培訓合格后由縣衛健局統一分配到基層衛生院工作。
六、其他事項
1.定向培養學員在定向分配單位的服務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不含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其他有關定向培養約定事項及相應違約責任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約定。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陽縣衛健局、平陽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7-58111372(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平陽縣衛生健康局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