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湖口縣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公告
湖口縣2021年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夯實我縣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加強我縣社區矯正工作,經請示縣政府同意,湖口縣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行政輔助人員14名。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社區矯正崗10人;人民調解崗4人。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熱愛司法行政工作,愿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做出貢獻;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行政處罰;
2.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其他開除處分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員;
5.招聘過程中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的;
6.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及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二)崗位條件:
社區矯正崗:
1.具有國家承認(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可查)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者取得學歷(或學位)的時間須為報名結束之前,但對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生,如能在2021年9月之前取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可按畢業時的學歷(學位)報考;
2.能熟練運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有一定的文字編輯能力;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人民調解崗:
1.仍在基層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且滿1年以上的;
2.年齡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內;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時間安排
招聘按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每日9:30-17:0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湖口縣司法局二樓基層工作股,聯系電話:0792-6332312。
3、報名事項及要求:
①報名者需攜帶本人畢業證、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內免冠白底兩寸照片兩張;
②報名時現場攜帶填好的《報名登記表》,然后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后將電話通知統一領取《筆試準考證》;
③各項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除其他明確或另有規定的以外,均為報名結束前。招聘過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發布,除特殊說明外,均在《湖口政府網》上發布。
④報名人員實行誠信報考,報名人員對自己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提供資料偽造或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⑤當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時,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直接進入體檢環節,當報名人數大于招聘崗位數時,所有報名人員進入筆試環節。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憲法》《刑法》總則、《社區矯正法》《人民調解法》,筆試總分為100分,具體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3、考生應考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遺失(過期)身份證者,必須在筆試考試前持貼有與報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機關戶籍證明。
4、筆試成績及擬入闈人員公示: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進入),如未達到1:3的比例時則按實際人數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將采用結構化面試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控制在15分鐘,總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現場公布成績。差額面試時,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擬入闈體檢人員。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總和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
1、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入闈體檢人員中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的,則按考生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2、體檢項目及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對體檢有異議的,一周內可提出復檢一次。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額的,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后的考生,由湖口縣司法局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能力、現實表現、廉潔自律、報考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口縣政府網和《法治湖口》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有影響聘用情況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其產生的崗位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間按1800元/月工資標準發放,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或因不適應工作需要而被辭退的,按實際上班天數發放基本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簽定聘用合同,工資按2600元/月執行,年度考核合格者續簽合同。若在規定時間內不來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空缺崗位以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程序遞補一次。
(八)其他事項
1、本方案由湖口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2、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咨詢電話:0792-6332312
湖口縣司法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