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湛江市坡頭區事業單位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公告
2021年湛江市坡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8〕11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粵發〔2018〕16號)、《關于進一步鼓勵引導人才向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實施意見》(粵辦發〔2019〕35號)及《湛江市基層事業單位公開考察聘用“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實施意見》(湛人社〔2020〕129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使用3名事業單位編制公開招聘在我區“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名額、要求等詳見《2021年坡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參加廣東省“三支一扶”,服務單位為坡頭區,于2019年、2020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需要提交社保證明,2021年6月需屬未就業狀態)。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
(二)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三)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五)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坡頭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南調路791號4樓)。
2.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須用A4紙雙面打印),并貼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1張。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
(3)社保證明原件。
上述證書及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二)資格審查
現場接受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及報名表中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察聘用資格。
(三)考試方式
1.考察聘用。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時,采取組織考察方式進行。
2.考試+考察。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人數大于招聘崗位數時,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當應聘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1:6比例的情況下,通過筆試方式進行篩選,按招聘崗位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該筆試成績不列入總成績。根據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數等額組織考察。
3.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或體檢環節。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4.具體考試方式待報名結束確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人數后,在坡頭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告。
(四)組織考察
考察由區人社部門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進行考察,重點考察“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內的表現情況,內容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對考察合格人選轉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
體檢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坡頭區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群眾反映和舉報確有影響考察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辦理聘用手續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權限審核備案,辦理入編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對聘用在原服務單位的人員不再約定試用期。聘用人員自正式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單位服務期不得低于5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務年限),因個人原因違約的,3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期間可報考公務員。
(八)關于遞補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本次考試組織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坡頭區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參加報名和考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報名和考試。
八、其它事項
(一)招聘相關信息在坡頭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二)考生在報名表上填寫聯系電話并保持暢通,如電話不暢通或因個人未及時登錄網站查閱相關信息等原因,導致未能按規定參加相關招聘環節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本公告由坡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報名咨詢電話:3950868。
湛江市坡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