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壩茂縣林業和草原局茂縣森林草原地方專業撲火隊補招13人通告
茂縣林業和草原局茂縣森林草原地方專業撲火隊補招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四川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按照省、州有關規定和工作標準,為切實加強茂縣森林草原專業撲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處置能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補招聘用編制外森林草原專業撲火大隊隊員,現將有關聘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崗位和名額
公開聘用茂縣森林草原專業撲火大隊隊員10名,B1駕照以上(含B1)駕駛員3名,共13名。
二、聘用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并自愿從事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2.男性,年齡在18至35歲(1986年6月15日—2003年6月15日期間出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戶籍所在地為茂縣;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體形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4.具有駕齡3年以上B1駕照人可放寬至40歲。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有紋身,有肢體殘疾、功能障礙的;
3.曾被開除、辭退、解聘的,近三年內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4.近5年內因破壞森林草原資源、違規野外用火并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組織或參與違法聚眾上訪、無理鬧訪、纏訪的;
6.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報名參加茂縣森林草原地方專業撲火隊工作,主動辭職或被開除辭退的;
8.其他不宜從事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的。
三、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按資格審查、體能測試、聘用計分、政審、體檢、公示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時間為三天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時,下午3:00-18:00時);
2.報名地點:茂縣林業和草原局一樓;
3.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退伍證、駕駛證、立功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紅底照片2張;填寫完善的《茂縣地方專業撲火隊隊員報名表》1份(茂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或到報名處領取),本人戶籍所在地鎮政府、派出所審簽意見并加蓋公章;
4.報名方式:需本人到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5.咨詢電話:0837—7421714;
(二)資格審查
依據聘用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體能測試。應聘人員對本人報名資料、證件等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等情況,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三)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試地點:茂縣體育館
3.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按照《茂縣森林草原專業撲火大隊擬聘用人員體能測試方案》組織實施,測試項目為4項:仰臥起坐、俯臥撐、3000米長跑、100米負重跑。測試結果為:達標、不達標,其中任何一單項測試不達標,視為不達標。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試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應聘人員要確保身體狀況良好,因身體健康原因出現意外由本人承擔后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聘用計分
體能測試達標的應聘人員,按照《茂縣森林草原專業撲火大隊擬聘用人員評分標準表》累計打分,根據聘用計分排名,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政審人員;出現缺額按得分排名依次遞補;最后一名得分出現并列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中共黨員和退役軍人。
(五)政審
由縣級相關部門統一組織政審。如出現政審不合格的情況,按照聘用計分排名依次遞補。
(六)體檢
1.按照《茂縣森林草原專業撲火大隊擬聘用人員體檢工作方案》組織實施,體檢費約400元,費用自理。
2.體檢時間: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3.體檢地點:茂縣醫療集團城南院區(原中醫院)
(七)公示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3天。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
四、聘用方式
上崗試用期半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簽訂臨時聘用合同和承諾書,并進行公證。聘用期間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合同期滿,自動終止聘用。
五、薪酬待遇
茂縣森林草原專業撲火大隊隊員月工資2000元(含個人繳納社保部分)+績效工資。參加“五險”和購買人身意外險及統一安排食宿。
六、注意事項
(一)請應聘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由于聯系不上造成延誤的,責任自負。
(二)所有應聘人員參加報名、體能測試等應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需佩戴一次性口罩、提供綠色健康碼。
茂縣林業和草原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