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麗水龍泉市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2021年龍泉市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為優化我市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6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我市2021年計劃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13名(其中小學全科教師5名、中學緊缺學科教師8名),為切實做好定向招生(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21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龍泉市戶籍,立志為龍泉市教育事業服務,并愿與龍泉市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招生(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2021年龍泉市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表》)。
三、招生(招聘)錄用原則和程序
1.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實施定向培養招生(招聘)。
2.符合定向培養條件的考生須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行志愿填報(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并安排在相關高校各專業同批次提前批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按定向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培養)院校,招生(培養)院校將考生名單發送至龍泉市教育局。
3.龍泉市教育局根據招生(培養)院校提供的名單(要求高考體檢合格),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考生面試,對面試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對象,并在龍泉市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由龍泉市教育局,按招生計劃1∶1比例與定向培養對象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培養)院校。
4.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時須提供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5.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考生名單由招生(培養)院校抄送龍泉市教育局、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浙江師范大學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培養對象,在校期間按學校相關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等,市財政將按每人4萬元標準給予補助。經杭州師范大學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培養對象,在校期間按學校相關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等,市財政將按每人2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定向培養生本人先自行支付,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完成崗前培訓、正式到崗服務后,由市教育局分兩學年(每一學年各50%)補助到位,具體按簽訂的協議執行。經麗水學院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培養對象,不享受該項補助政策。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五、就業與待遇
凡報考定向委培并被錄取的學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由浙江師范大學和杭州師范大學培養的教師由龍泉市教育局分配在城區學校任教,由麗水學院培養的小學全科教師由龍泉市教育局分配到農村小學任教;定向培養教師在龍泉市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得少于6年;定向培養生在畢業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體檢、考察合格,經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后簽訂聘用合同,進入教師編制,職稱及工資待遇按浙江省相關規定執行。若不能按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對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項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向龍泉市教育局咨詢,咨詢電話:0578—7768067、7763727。
龍泉市教育局
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2021年龍泉市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表
需求 學科 |
培養 人數 |
層次 |
學制 |
生源地 要求 |
選課要求 |
招生(培養)院校 |
備注 |
小學全科 |
5 |
本科 |
四年 |
龍泉市 |
參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編輯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執行 |
麗水學院 |
|
初中語文 |
2 |
本科 |
四年 |
龍泉市 |
杭州師范大學 |
高考成績須達到我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
|
初中社會 |
2 |
本科 |
四年 |
龍泉市 |
杭州師范大學 (思想政治) |
||
高中數學 |
2 |
本科 |
四年 |
龍泉市 |
浙江師范大學 |
||
高中化學 |
1 |
本科 |
四年 |
龍泉市 |
浙江師范大學 |
||
高中歷史 |
1 |
本科 |
四年 |
龍泉市 |
浙江師范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