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臨汾畫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臨汾畫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臨汾畫院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著力打造一支懂畫、能畫、會畫的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17號)等相關規定,臨汾市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專業知識、職業資格、工作能力,以及獲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
(六)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1.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應屬同一專業(類)。
2.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3.招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得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得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已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應聘者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和監督下,采取專業測試和面試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市文聯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8日(每日8:00—12:00,14:30—18:00)。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持報名所需材料到臨汾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辦公室(平陽南街115號)進行報名。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書法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會員還應出示國家權威部門正式頒發的會員證書。填寫《臨汾畫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臨汾畫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2021年應屆畢業生學校未統一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專業認證書。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2.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專業測試。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人數或降低開考比例,并報報請市委組織部批準。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
3.準考證領取
考試前通知考生領取準考證,考生請保管好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二)考試
考試分專業測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
考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內容:
崗位1:進行書法專業測試,主要考察現場臨帖及現場書法創作能力。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崗位2:進行繪畫專業測試,主要考察國畫、油畫方向的山水畫、人物畫、花鳥畫現場創作能力,時限18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專業測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測試。考場準備紙、墨,其余創作工具需自帶。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臨汾市2021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以及手機健康碼綠碼、行程碼綠碼(不能提供健康碼綠碼的不得參加)。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專業測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三日內在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查詢。
2.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考生總成績必須達到65分,方可進入體檢。
若2名以上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如專業測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報考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參加體檢人員須持與本人報名時一致的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可在收到通知后7日內,向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內容包括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法紀觀念、道德品質、工作態度、專業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規定等。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期滿后,主管部門
負責將擬聘用人選報市委組織部批復。擬聘用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用人單位負責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部門各1份備案。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的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三、咨詢及其他事項
咨詢電話:0357-2312558
監督電話:0357-2090881
咨詢及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參加此次招聘考試的應聘人員須符合我省和我市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接受手機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綠碼及體溫測量正常者,方可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疫情防控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適當距離。
附件1:《臨汾畫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臨汾畫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附件3:《臨汾市2021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doc
臨汾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