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邯鄲魏縣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55人公告
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結合全縣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急需,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選聘55名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概況
本次選聘崗位涉及的學校均為魏縣教育體育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選聘方式
公開選聘采取測評、考察等方式進行,按照發布選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測評、體檢、考察、對擬聘用人員公示、選擇崗位、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共選聘55名,其中:
高中教師24名,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18名;
職業教育教師2名;
初中教師23名,其中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16名;
小學教師6名。
崗位計劃及學科詳見附件1、附件2。
崗位條件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選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學歷層次和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五、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法律法規;
3、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
4、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5、具有與選聘崗位相符合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條件;
6、語文教師崗位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他崗位應取得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7、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否則取消資格;
8、18周歲及以上(2003年6月24日以前出生,含當日),35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當日);
9、港澳臺居民應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號和邯人社發〔2018〕22號文件規定執行;
10、凡涉及到年齡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4日(報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11、學歷要求: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的畢業生;教育部直屬的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陜西師范大學等六所師范院校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名校英才入冀”計劃引進范圍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的畢業生;“雙一流”高校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的畢業生;省屬重點師范大學本科學歷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的畢業生。
以上院校均不含獨立學院。
12、教師資格證書要求
小學教師崗位:應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小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小學教育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初中教育的,可以報考小學階段所有學科;
初中教師崗位:應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初中教育的,可以報考初中階段所有學科;
高中教師崗位:應取得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
職業教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師崗位:應取得高級中學信息技術學科教師資格證或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與信息技術、信息技術、電子技術應用、通信技術、通信電源技術、通信運營管理、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及外設維修;
職業教育農學崗位應取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為種植、農藝、園藝、養殖、農副產品加工、林業、園林、木材加工、農村經濟管理、農業機械化、植物保護、果蔬花卉生產技術;
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學段學科與合格證明上的學段學科要一致)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8月10日前,須取得中小學、中職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擬聘資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人員、被開除黨籍人員;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審查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6、魏縣在編教師,服務期內的魏縣特崗教師;
7、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以及其他未經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8、失信被執行人;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公開選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一)夫妻關系;(二)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五)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前款所稱同一事業單位,是指依法登記的同一事業單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1、發布公告:2021年6月17日--6月23日在魏縣黨政網(http://www.wei.gov.cn/)發布公告。
2、選聘報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6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地點: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西側大廳
3、報名方式: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本人到現場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提交材料,所有證件原件審核后退回,留復印件(復印件按照以下順序排序):
(1)照片6張(不含已粘貼的2張),須為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藍底證件照,照片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發型整潔,素顏、露耳,人像清晰,神態自然;
(2)填寫完整后打印的《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報名表》(附件3)2份;
(3)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
①往屆畢業生需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學信網下載打印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的需提供就讀學校在校生證明、《就業協議書》)、學信網下載打印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的考生,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取消資格。);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報名情況登記表》(附件5),提前填寫完整各項信息后,報名時優盤拷給工作人員;
(8)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附件6)1份;
(9)其他材料。
5、報名要求:報名者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即取消選聘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二)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條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人員確定為參加測評人員。
(三)測評
1、根據應聘者報名情況依據應聘崗位進行分組,印制《測評準考證》,《測評準考證》的領取時間和地點在魏縣黨政網公布。測評地點在魏縣,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測評準考證》。應聘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測評,如果某崗位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崗位選聘人數之比超過15:1,增加筆試,有關情況以公告形式告知相關人員,加試的筆試成績只做篩選,不計入測評總成績,按進入測評人數與崗位選聘計劃數15:1的比例依據加試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測評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加試的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測評。
2、測評辦法:測評由講課和答辯兩部分組成,測評時間為15分鐘,其中講課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共答辯1道題目。各崗位講課內容確定后立即在魏縣黨政網公布。測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和創建新課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適合從事該工作等。測評滿分為100分,其中:講課60分,答辯40分。測評成績=講課成績+答辯成績。本次選聘測評成績合格分數線設定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測評當天,應聘者按隨機抽取測評順序進行講課和答辯。參加測評人員的測評成績于當日在測評地點公布。
3、依據測評成績,根據選聘計劃,各崗位按照選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依據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測評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學生士兵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講課成績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經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再次測評后,成績高者為擬進入體檢人選。測評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魏縣黨政網公布。
(四)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對應聘者進行體檢,體檢費由應聘者自理。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進入考察環節人員名單在魏縣黨政網公布。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個人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造成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同崗位測評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考察合格的進入公示階段。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魏縣黨政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進入公示環節后,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七)崗位選擇
對擬聘用人員,依據報考學科崗位測評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崗位。考生測評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依次確定選擇學校: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學生士兵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講課成績較高者。
(八)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選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縣人社局審核并報縣政府同意后,列入全縣教師編制和財政預算支出。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所有聘用人員,在應聘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借調、流動,且不得參加各類公開招聘(招錄)考試,否則,視為失信,記錄失信檔案。
七、待遇
被聘用人員,全部納入魏縣教育體育局所屬學校編制,工資列入縣財政預算支出,按國家政策確定待遇和繳納社會保險。
八、其他事項
(一)選聘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其責任;
(三)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測評、體檢、考察、選擇崗位、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報名、考試、體檢和考察、選擇崗位等工作。
(五)本次公開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為確保公開選聘工作安全平穩進行,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魏縣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請考生按照須知要求,嚴格落實抓細防疫工作要求。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因工作需要,報經縣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縣公開選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根據工作進度調整各招聘環節的起始時間。
咨詢電話:魏縣人社局 0310--3531201
魏縣教育體育局 0310--5201512
舉報監督電話:魏縣人社局 0310--3382999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3: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報名表.xls
附件4: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doc
附件5:魏縣2021年公開選聘中小學及職業教育教師報名情況登記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