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麗水慶元縣定向培養中學教師招生(招聘)公告
慶元縣2021年定向培養中學教師招生(招聘)公告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61號)文件精神,經有關部門共同協商和縣政府批準,2021年我縣定向招生中學教師6名?,F將有關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具有慶元縣戶籍,立志從事教育工作,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普通高中畢業學生(具體名額及批次見學校招生簡章)。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計劃數
需求學科 |
招生院校 |
招生專業 |
學制 |
招生計劃數 |
備注 |
高中語文 |
浙江師范大學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4 |
1 |
高考成績須達到我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簡章為準。 |
高中數學 |
浙江師范大學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4 |
2 |
|
高中化學 |
浙江師范大學 |
化學(師范) |
4 |
1 |
|
高中物理學(復合教育技術學) |
杭州師范大學 |
高中物理學(復合教育技術學) |
4 |
1 |
|
初中社會(思想政治教育) |
杭州師范大學 |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4 |
1 |
三、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實行“招生與招錄并軌”的方式,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1.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在提前批填報志愿,填報志愿時間以省教育考試網公布為準。
2.招生實行按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符合條件考生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本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
3.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慶元縣教育局。
4.慶元縣教育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縣人力社保局組織考生面試,并將面試合格人員名單上報招生院校。
5.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1∶1進行擬錄取,名單在慶元縣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并上報招生院校。
6.被錄取的考生與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社保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四、培養經費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就業協議的學員,享受慶元縣人才培養相關待遇。學費先由考生自己承擔,畢業到崗后,每任教一年由縣財政補助5000元,共補助4年。
五、就業政策
凡報考定向培養中學教師并被錄取的考生,畢業時取得本科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并通過體檢、考察合格者,與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進入教師編制。由教育局根據學校教師需求,分配到中學任教,服務期為6年。
本公告由慶元縣教育局、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慶元縣教育局咨詢電話:0578-6121393
慶元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78-6012571
慶元縣教育局
慶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