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邯鄲峰峰礦區事業單位招聘120人公告
2021年邯鄲峰峰礦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20人,報名時間為7月5日日9:00至7月9日17:30,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復習課程推薦:
復習資料推薦:事業單位系統班全新上線:公基+職測(贈公基題庫4冊 /核心考點2冊)
點擊進入:報名入口(7月5日日9:00至7月9日17:30)
峰峰礦區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招聘方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選崗、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人數
招錄全額事業崗位職員120名,其中,峰峰礦區紀委監委信息網絡管理和技術保障中心1名;峰峰礦區區委辦公室服務中心2名;峰峰礦區區委組織部農村黨員干部電教遠教中心1名;峰峰礦區融媒體中心1名;峰峰礦區區委編委辦機構編制電子政務中心1名;峰峰礦區檔案館1名;峰峰礦區鄉鎮(街道)全額事業崗位113名。
其中,峰峰礦區鄉鎮(街道)全額事業崗位限高校畢業生報考崗位33人,限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或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崗位11人。
“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0年高校畢業生。(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0年以來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2021年度當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河北省應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河北省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2021年應屆畢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年齡18周歲及以上(2003年6月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年齡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發布公告第一天;
5.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條件;
7.港澳臺居民報考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8.所有崗位不限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3.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以及其他未經現任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已就業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回避規定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實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納報考費的方式進行,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網址: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http://ff.gov.cn/)。
2.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7:30。
3.資格初審及繳費: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一經招聘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在網上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17:30,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
4.開考比例:報考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或調劑到其他崗位。崗位報名、核減、取消及調劑情況在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時間共120分鐘。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兩科共同組成。每科分值100分,滿分2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設合格分數線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2.筆試要求。筆試具體地點及考試時間和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
3.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照進入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考生可在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查詢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以下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證;
2.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及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境外)學歷考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 認證書;
3.未就業人員提供報到證或人才交流中心開具的畢業生個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書或人社部門開具的畢業生就業介紹信;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提供相應的服務證書、退伍證等資料;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材料進行復審。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
面試前,因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崗位比例內空缺,按照報考同崗位筆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由高到低的順序對考生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 入面試環節,在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面試
1.面試要求。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單》。應聘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單》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通知單》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面試時間總共為 8分鐘。
3.面試考察內容。面試主要考察:主要考察應試者的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及相應的專業素質能力。
4.面試分組。根據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采取蛇形分組法分組進行面試。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只許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報本人姓名等可能影響評委公正評價的個人信息,按照試題要求回答問題,不得回答與考試無關的內容。
5.面試命題。為保障公平、公正,面試試題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委托具有命題資質的有關高校或考試機構確定并簽訂保密協議。
(五)計算總成績并確定體檢人員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與擬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面試結束后,在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公布考生面試成績、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學生退役士兵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
(六)體檢
體檢醫院按照公務員體檢定點機構標準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臨時指定。體檢項目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集合時間、地點等要求在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公布,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
(七)考察
對于體檢合格人員,要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的進入公示階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選崗
對擬聘用人員,依據報考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崗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選校先后順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學生退役士兵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如再相同,由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監督現場抽簽確定。
(十)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峰峰礦區區委組織部審核并報峰峰礦區區委、區政府批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其他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二)進入面試環節后,出現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招聘。
(五)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并實施公開招聘防控指南,落實衛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公開招聘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政策咨詢電話:0310-5182409(區委組織部)
監督舉報電話:0310-5112380(舉報電話)以上電話僅在工作時間咨詢。
七、本公告解釋權歸峰峰礦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因工作需要,經峰峰礦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有權對招聘程序和招聘環節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