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永泰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4號)文件規定,我縣擬補充招聘1名就業輔助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補充招聘1名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人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安置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就業;人員配置到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承擔穩就業保就業及失業保險等公共就業服務相關工作。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本縣戶籍;
2.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或畢業一年以上且一年內未就業(未在企業單位參保繳費為準)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三、人員管理
永泰縣人社局作為就業輔助員隊伍的管理主體,負責組織招考、聘用、調配、考核等工作;實際用工的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包括考勤)工作。
四、崗位薪酬待遇
1.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列為A類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收入約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后報酬標準相同。
五、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六、工作職責
就業輔助員在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負責開展各項穩就業保就業及失業保險等相關工作,落實各項就業創業政策,并向城鄉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公共就業服務。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由縣人社局在縣政府官網、鄉鎮及社區(村)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廣泛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公告時間為2021年6月22日—7月7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2日—7月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自行到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報名。報名地址:永泰縣就業和社會保障便民服務中心17號窗口,聯系電話:0591-38730860。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一寸彩照三張,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另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均需一式三份。
4.資格審查:由縣公共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經審核后,縣人社局根據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情況,負責組織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人員進行面試,具體安排考場及相關考務工作(具體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聘用公示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官網和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村)社區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由市勞動就業中心將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匯總上報市人社局,并報市財政局備案。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聘用及備案
1.由市勞務派遣公司與就業輔助員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并委托其依規申領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依法為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工傷保險。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的報名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等材料報市勞動就業中心備案。
永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就業輔助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