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溫州醫科大學慈溪生物醫藥研究院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2021年溫州醫科大學慈溪生物醫藥研究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溫州醫科大學慈溪生物醫藥研究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溫州醫科大學慈溪生物醫藥研究院(以下簡稱研究院)是慈溪市政府為推動當地生命健康產業發展,提升醫藥產業核心技術水平,推進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與溫州醫科大學聯合建立的事業單位。研究院主要職責為:協調管理溫州醫科大學與慈溪的校地合作項目的共建機構;以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為導向,引進溫州醫科大學技術成果和團隊在慈溪設立合作實體,實施產業化;幫助政府和企業招才引智,建立科技服務平臺,提供生物醫藥、醫療器械、體外診斷等領域技術開發與轉讓、項目咨詢與委托、專利服務與成果評估;協助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院在慈溪開展研究生培養和學科建設相關工作,依托溫州醫科大學優質高教資源和在人才集聚、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方面的基礎與優勢,在慈溪實施研究生培養、打造醫藥研發和成果轉化中心、組建生命健康領域人才培訓中心、搭建生命健康領域產品推廣平臺、培育生命健康領域創新科技產業園。本單位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0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已畢業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若教育部因新冠肺炎原因出臺延期畢業相關規定則從其規定)。戶籍不限。
上述人員中,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畢業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可等同于2021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四、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規定的應聘條件和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
(二)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工作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等要求。
(三)學科、專業要求指應聘者的最高學歷學位所對應學科、專業。研究生所列的學科、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或一級學科,所覆蓋的二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專業學位參照相近的學術學位執行。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的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學課程、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學科、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是否符合要求。
(四)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31日。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 注冊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6月30日9時至2021年7月2日16時
報考者登錄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進入“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選擇2021年溫州醫科大學慈溪生物醫藥研究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頁面,在相關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如實輸入個人信息,根據招聘條件選擇1個崗位報名,準確選擇報考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在此期間,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
(二) 資格初審
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資格初審結束后,將在相關網站公告資格初審及現場資格確認等有關事項,報考人員可通過登入報名系統查詢報名結果。
(三) 現場資格確認
考試前將對網上系統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現場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另行通知。
現場資格確認需要攜帶的確認材料有:1.健康申報表;2.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已獲取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4.個人一寸正面免冠照;5.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和復印件,勞動聘用合同中未明確報考人員在職期間具體工作崗位的,需提供社保繳納證明和聘用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認定材料;6.應聘崗位所需資質等其他相關認定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021屆應屆生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現在讀學生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含已簽協議)、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各崗位(除緊缺崗位外)最低開考比例為1:3,即各崗位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必須為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及以上,如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達不到該比例要求,將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數。取消崗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若符合其他招聘崗位要求的,可當場進行改報,現場資格確認期間未改報的視為放棄。
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明確本次招聘中以下崗位為緊缺崗位:科研與產學研合作崗。該崗位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時,按符合招聘條件報考人員實際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四)筆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綜合崗1、綜合崗2、知識產權崗、財務崗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它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數不超過該崗位招聘計劃的20倍時,不需筆試,直接面試;若超過20倍,則需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時間初定7月上旬,具體安排另行公告通知,報考人員在收到通知后登錄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進入“事業招考”欄目中的考試“報名入口”,選擇2021年溫州醫科大學慈溪生物醫藥研究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頁面,登錄后打印準考證。
應試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除財務崗外,其他招聘崗筆試內容均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綜合知識,財務崗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會計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均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末尾并列者均入圍面試)。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指定網站上公布的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面試實施前2天內提出不參加面試等其他情形而空缺的面試名額,均不再遞補。
(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崗位勝任力、專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因放棄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六)總成績的確定
對于需參加筆試和面試的應聘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直接參加面試人員以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七)體檢
各招聘崗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等,則再增加一次面試,分數高者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短信或郵件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視作自動放棄。
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具有下列情形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的;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的其它情形。
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進行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截止擬聘用公示結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崗位計劃空缺的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接到報到通知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有間斷者可累計,計算日期統一截至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崗位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或者資質條件、工作時間等須在2021年7月31日及之前取得。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在報考前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并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在規定的報到期限內不能解除與原單位聘用關系或不能辦理流動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的崗位聘任及崗位等級的核準,按慈溪市現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次招聘將根據上級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舉措以屆時疫情防控要求為準。報考人員應當如實填寫《健康申報表》(附件2),在資格審核時交給考務人員,并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應聘人員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慈溪市人民政府網(www.cixi.gov.cn)、慈溪人才網(www.cxhr.com)和溫州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wmu.edu.cn/)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相關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監督投訴電話:0574-63919012、89284146
八、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聯系人:伊老師、張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7-86699026,13634295015(請在工作日咨詢,上午8時-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16時30分)
附件1:崗位表
附件2:健康申報表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慈溪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