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株洲日報社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公告
2021年株洲日報社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社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人才1名。現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針。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1個,招聘計劃1名,招聘的具體崗位條件、要求如下:
見附件
四、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新聞網上公告。其他各環節信息在株洲新聞網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五、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 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株洲日報社A棟516室(株洲市天元區新聞路18號)。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如實填寫一式一份,并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資格證、記者證等相關資料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到株洲日報社組織人事部報名。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簽署同意報考的意見并蓋章。
年齡及工作經歷等年限計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例:≤45周歲即為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六、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由株洲日報社統一通知考核時間、地點。
七、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素養、業務素養以及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考核按百分制計算成績。設置考核成績合格線為60分(含60分),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需在報社指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進行,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不遞補,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九、擬聘公示
根據考核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新聞網公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紀律監督
報社黨務紀檢監察部全程參與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株洲日報社組織人事部:0731-28826480
監督電話:
株洲日報社黨務紀檢監察部:0731-28821305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日報社負責解釋。
株洲日報社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