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嘉善縣專職消防救援隊招聘專職消防隊員公告
嘉善縣專職消防救援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消防隊員的公告
根據嘉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專職消防救援隊建設的意見,嘉善縣專職消防救援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消防隊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消防隊員25名(其中15名戰斗員,10名駕駛員)。具體招聘崗位、薪酬待遇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學歷;
(四)身體、心理健康,無傳染性、慢性疾病、無紋身、無吸毒史;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kg;對于不易發現的疾病,如間歇性精神病、癲癇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培訓或試用期未如實報告的,在工作期間再發病的,將作直接辭退處理;
(五)報考戰斗員崗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199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有部隊及消防服役經歷或大學本科學歷的可放寬至28周歲(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六)報考執勤車駕駛員崗位的,年齡20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間出生),需持有A1、A2或B2駕駛證,具有嘉善縣戶籍優先;
(八)本人沒有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等不良記錄,本人征信報告無不良記錄,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九)符合下列條件者優先:消防救援隊伍退出人員、解放軍、武警退役人員、有從事消防工作經驗、具有初級以上國家游泳救生員資格、廚師證或具備通信、影視文化、汽車修理等其他專業特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28周歲(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5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嘉善縣消防救援大隊(嘉善縣羅星街道陽光西路999號);
4.報名要求: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相關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嘉善縣專職消防救援隊人員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報名咨詢電話:0573-84122119,咨詢電話接待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自主填寫的《嘉善縣專職消防救援隊人員招聘報名表》情況,由招聘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可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招聘工作小組工作人員予以電話通知不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查通過的,進入以下環節。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為戰斗員崗位:3000米、百米、單杠;駕駛員崗位:3000米、仰臥起坐、俯臥撐。體能測試各項目標準詳見附件3,未達到相應標準的其他人員自動淘汰。
具體時間、地點、形式及有關要求以報考單位通知為準。
(四)面試
戰斗員、駕駛員崗位按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能力和儀表形象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包含)自動淘汰。
面試時間、地點以報考單位通知為準。
(五)體檢
按體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得出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數并列時,以體測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對象,不足人數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中軍隊陸勤人員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招錄。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六)公示
各環節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善人事人才網(http://www.jsrcsc.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錄用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由嘉善縣星城人力資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與專職消防隊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2個月。
面試合格但未錄用人員,每個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為嘉善縣專職消防救援隊人員后備人選,在專職消防隊員用工核定數空缺時,經體檢、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備有效期一年。招聘政策詳見附件4。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的,視作自行放棄。報考人員放棄體測、體檢,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不進行遞補。
(三)體能測試、面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其他未盡事宜由嘉善縣專職消防救援隊負責解釋。
附件:
嘉善縣專職消防救援隊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