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龍江省佳木斯同江市事業單位赫哲族人才引進5人公告
2021年黑龍江省同江市事業單位赫哲族人才引進公告
為更好服務大橋經濟,推動同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根據《同江市推動岸產城融合發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見(試行)》(同辦文﹝2021﹞8號)文件精神,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赫哲族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才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擇優”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用,面向社會公開引進赫哲族人才。
二、引進人才職位
本次計劃擬引進赫哲族人才5名,具體引進職位及要求詳見《2021年同江市引進赫哲族人才計劃表》。
三、引進人才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
應往屆赫哲族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其他高校應往屆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并取得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同等學歷學位認證書(本科階段為統招全日制教育)。
(二)引進條件
除專業技術相關崗位必備的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熱愛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奉獻精神。
4.自愿到同江邊境地區工作,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備履行崗位職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5.年齡要求不超過30周歲(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同江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已招聘或已報考同江事業單位工作崗位的人員不得參加此次報名。
7.凡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名。
四、引進程序
本次引進采取發布招引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綜合考核評價、體檢、公示、簽約引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引信息
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發布人才引進公告,并同步在同江政府網站、同江組工公眾號、大學生就業信息網和招聘網站等平臺發布,同時宣傳同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中俄跨江鐵路大橋建設、人才政策及人才環境等相關信息,擴大城市影響力,從而吸引更多人才到同江服務大橋經濟建設。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實地報名兩種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1年6月28日9:00-7月9日17:00。實地報名:地點設在同江市人才中心。網上報名:報名人員需在網上下載填寫《2021年同江市引進赫哲族人才報名信息表》并將相關材料一并發至tjgkzp@163.com。報名要求: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或引進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相應資格。因報名者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責任由報名者本人承擔。同時,報名者在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及能證明學術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和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證明、如期畢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藍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2021年同江市引進赫哲族人才報名信息表》等資料,現場簽寫誠信承諾書。
聯系電話:0454-2912063
報名時同步進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學科方向、專業水平進行匯總,形成初步意見后向市人才引進工作小組匯報,并將資格審查情況采取電話、郵件方式反饋報名者。
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的全過程,如在引進過程中發現報名者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取消其引進資格。
(三)綜合考核評價
綜合考核評價成績由資歷評價和組織考察構成,實行百分制,按4:6的比例設置分數權重。各崗位依據綜合考核評價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確定擬引進人員,若綜合考核評價成績相同,以資歷評價分數較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資歷評價。根據報考人員學歷學位、任職履歷和表彰獎勵、政治面貌等情況進行量化打分。
1.學歷學位(75分)。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得75分,碩士研究生學歷得65分,“雙一流”高校畢業生得55分,大學本科畢業生根據高考錄取批次最高可得50分。
2.任職履歷(10分)。有校級學生干部經歷得10分,有院級學生干部經歷得8分,有班級干部經歷得6分。擔任過企事業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可直接得10分。
3.表彰獎勵(10分)。按照國家、省、市、縣、校級別榮譽,分別得10分、8分、6分、4分、2分,只按照最高級別榮譽參與打分。
4.政治面貌(5分):黨員身份得5分。
組織考察。由考察組深入到擬引用人選所在高校、工作單位、街道社區和家庭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和面談,主要了解掌握擬引用人選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規守紀等方面的情況以及日常學習、工作、生活表現。對不符合要求的實行一票否決。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的,按綜合考核評價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
對擬引進人員,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七)簽約引用
公示期滿,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與引進人員簽訂人才協議。同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辦理落編等手續。引進人才在我市最低工作年限5年,未履行服務期約定的,按協議承擔違約責任。引進人才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服務期內,引進人才需服從崗位調整。
五、政策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引進到事業單位的人才,作為重點培養對象,經組織部門認定工作表現突出的,優先提拔使用。
(二)工資待遇。引進人才工資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政策規定執行,轉正定級薪級工資高定兩級。
(三)補貼待遇。按照《同江市推動岸產城融合發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見(試行)》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生活津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2500元生活津貼;全日制“雙一流”院校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貼;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貼。引進人才正式簽約引用后生活津貼三年內按季度發放。
(四)其他待遇。每年為引進人才進行一次免費健康體檢,體檢項目參照國家體檢內容操作,在我市公立醫院享受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服務。除上述政策待遇外,引進的人才符合《同江市推動岸產城融合發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見(試行)》要求,均落實相關政策待遇。
六、其他
(一)未盡事宜由市人才引進工作小組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解釋。
(二)報名人員要及時關注工作進展了解最新動態。
(三)根據國家和我省市疫情防控動態要求,在引進人才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引進人才工作人員和報名人員,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有關疫情防控具體要求根據疫情變化進行相應調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引工作時間調整的,市人才引進工作小組將及時在同江政府網站上發布相關公告,請報考者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