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黃岡浠水縣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浠水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快推進“我選湖北·夢圓黃岡”計劃,充分發揮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支撐引領作用,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層次人才到浠水縣事業單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數量、崗位和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25名工作人員。其中20名為縣直事業單位管理崗位,5名為專業技術崗位。
公開招聘對象為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或國外高校同等學歷人員。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浠水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詳見附件1.下稱《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聘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已在本縣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
(7)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shui.gov.cn/)、浠水黨建云微信公眾號、浠水縣電視臺等媒體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8日至7月1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縣人社局2樓203室人事考試中心(浠水縣清泉鎮麗文大道566號,縣二小路口)。
4.報名咨詢電話:0713-4224796 (縣委人才辦)
0713-4285878 (縣人社局)
5.報名要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一份《浠水縣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要求考生網上下載打印,不得更改頁面設置)和《浠水縣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3.要求考生手寫簽名)進行報名;2021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明。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認證證書。
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報考的,須經單位同意,并在現場報名期間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信守誠信報考。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資格審查。
由縣委人才辦和縣人社局組織招聘單位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公開招聘資格。
(1)博士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關于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用。
(四)測試。
報名結束后,若招聘崗位和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超過1:3(含1:3),加試筆試,并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加試筆試時間、地點、面試方式及相關事宜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shui.gov.cn/)及相關網站另行公告,筆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若招聘崗位和符合條件報名人數比例未超過1:3.則符合條件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博士研究生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工作采取分類組織、分級負責的辦法進行。浠水縣人事考試中心根據《黃岡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規程(2020年,試行)》制定面考務工作方案,并形成《面試公告》,于面試前10天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實施。面試工作方案應包含面試工作原則、面試內容和方法、面試組織和程序、考官選派等面試組織實施環節。《面試公告》向社會公布后,不得擅自變更。
面試時如出現考生缺考、違紀情況,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但崗位招聘計劃不再調減。若有效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崗位人數無法形成競爭,面試分數達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相應地核減招聘計劃。若出現考生面試成績并列無法確定入圍考察人選的,參加了筆試的,筆試成績高者排名靠前;未參加筆試的,組織加試。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引進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過程中如故意隱瞞病情,后果自負。
2.考察。考察工作由縣委人才辦牽頭組織,相關招聘單位參與實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質,重點對其道德品行、專業特長、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職位匹配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對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書的考生,取消資格。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對象如有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shui.gov.cn/)及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的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線索。對公示中反應的問題,經查證確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資格造成崗位空缺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后,公示對象主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根據個人專業特長、就業意愿等研究確定工作崗位,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縣委組織部下發錄用通知文件,相關聘用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并報縣人社局備案,實行崗位管理,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三、政策待遇
(一)發放生活津貼。公開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連續5年分別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1萬元生活津貼。
(二)試用期滿享受特設崗位待遇。公開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分別按專業技術七級、十級設崗,享受副高級、中級工資待遇。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分別按管理職員七級、八級設崗,享受正科級、副科級工資待遇。
(三)住房保障。公開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在浠水縣城區無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四)近親屬可在浠水城區落戶。公開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憑錄聘用通知可直接辦理其近親屬浠水城區入戶手續,隨遷隨辦。
(五)優先安排子女入學和家屬就業。公開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其子女在我縣接受義務教育,不受戶籍限制,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優先安排到優質公辦學校就讀。配偶可采取調動、推薦安置等多種途徑予以妥善安排。
(六)所有招聘錄用人員均不設最低服務年限。
四、防疫要求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科學精準防控的有關規定,各相關部門按照縣政府職責分工,嚴格落實招聘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強化人員配置、物資保障、場所消毒、健康識別等各項防疫措施,確保招聘活動各環節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須出具湖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湖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場;“湖北健康碼”為黃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來自國內中風險地區的人員,持考試前3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參加考試;“湖北健康碼”為紅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來自國內高風險地區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場,應立即開展排查并按要求納入管理;近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考前3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考試。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五、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并公告。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的聯系信息準確有效,并保持聯絡暢通。因電話或郵件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附件:2021年浠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d.xls
2.2021年浠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d.doc
3.2021年浠水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考生誠信承諾書d.docx
中共浠水縣委組織部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