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蕪湖師范學校附屬幼兒園集團招聘46人公告
2021年蕪湖師范學校附屬幼兒園集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蕪湖師范學校附屬幼兒園集團因辦園需要,現面向全市公開招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堅持擇優錄用、堅持規范統一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人員46名,其中幼兒園副園長5名、幼兒園教師21人、幼兒園保育員17人、幼兒園保健醫生2人、集團財會人員1名(崗位為核算會計)。
三、信息發布方式
通過今日蕪湖、蕪湖師范學校網站、蕪湖師范學校附屬幼兒園微信公眾號發布。
四、招聘條件
(一)各崗位招聘人數與具體分配表(詳見附件1)
(二)副園長招聘條件及具體辦法(詳見附件2)
(三)教師招聘條件及具體辦法(詳見附件3)
(四)保育員、保健醫生招聘條件及具體辦法(詳見附件4)
(五)會計崗位招聘條件及具體辦法(詳見附件5)
報考各崗位的,須提供本人工作經歷承諾書。如有失實,一經查證,立即取消所有相關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有犯罪、吸毒記錄、慢性傳染病或精神病史人員。
五、招聘步驟
(一)網絡報名
1.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報考副園長:wsfyfyz2022@163.com
報考教師:wsfypjs2022@163.com(符合條件1.2)
wsfytjs2022@163.com(符合條件3)
報考保育員:wsfybyy2022@163.com
報考保健醫生:wsfybjy2022@163.com
報考會計:wsfykj2022@163.com
2.網上報名時間:
2021年6月30日10:00-7月2日22:30,逾期不再補報。
3.網上報名提交材料:
(1)自行下載報名表并如實填寫(附件6);
(2)個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3)個人所有相關證明材料等。
上述報名提交材料打包壓縮,發送至對應郵箱,須重新命名為姓名+報考某某崗位。網上報名時間之前或之后發送的報名郵件,均視為報名無效。報考崗位郵件發送至不對應郵箱均視為報名無效。郵箱收到對應的報名郵件后不回復。
4.現場資格審核
網上報名及材料初審之后,再通知初審通過人員到現場審核材料,以及領取準考證時間。
(二)有關要求
1.報名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1人只能報考1個崗位,報2個及以上崗位取消資格。
(三)現場審核材料清單
1.本人簽字的報名表、本人簽字的承諾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教師資格證證書、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其他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
2.如有特殊情況未能到現場審核委托他人的,需提供本人與被委托人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手寫簽名確認的委托書。
3.提供個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照片3張。
4.審核結果
提供的個人證件、相關所有證明資料、承諾書等弄虛作假的,一經舉報查證,立即取消其所有資格。
(四)考試與成績
蕪湖師范學校網站和蕪師附幼公眾號及時按各組人員準考證號公示筆試入圍進面試的成績,公示擬體檢和考察人員。
(五)體檢與考察
擬參加體檢和心理健康測試的人員根據有關要求統一進行體檢和心理健康測試。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心理健康測試以有心理健康測試資質的單位出具結論性意見為準。
體檢合格后對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如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的人員,一律取消其擬聘資格。根據有關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因體檢,考察中的不合格以及其他情況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上報與備案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報弋江區教育局備案。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招聘待遇與管理
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錄用人員參照弋江區公辦園同類人員統一待遇,并根據蕪師附幼集團績效考核系列方案享受相關獎勵。被錄用人員應服從蕪師附幼的統一管理與工作安排,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予以解聘。
七、監督檢查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八、有關事宜
如有特殊情況,發布補充公告并實施。
本《公告》由蕪湖師范學校附屬幼兒園負責解釋。
蕪湖師范學校附屬幼兒園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