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泰州職業技術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泰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為泰州市人民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泰州市醫藥高新區天星路8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泰州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市外引進高層次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關于進一步鼓勵企事業單位聚才用才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泰政發〔2018〕166號)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要求
泰州職業技術學院計劃引進1名高層次人才,具體崗位、專業、學歷、學位等要求詳見《泰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引進對象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80年7月7日(含)以后出生。符合學歷學位要求的副高職稱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1975年7月7日(含)以后出生;正高職稱人員年齡在50周歲以下,即1970年7月7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條件(詳見《崗位表》)。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引進方式和程序
引進高層次人才采取公開招聘方式,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監督下,由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引進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引進公告
通過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泰州人才網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事項。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資料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rczp.tzpc.edu.cn(2021年7月7日8:30后可進入)。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7日8:30-2021年7月11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7月7日8:30-2021年7月12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7月7日8:30-2021年7月13日16: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1年7月7日8:30-2021年7月14日18:00。
(5)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掃描版,且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②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③2021屆畢業生須提供《2021屆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空白就業協議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④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⑤已就業人員須提供現就職單位勞動合同或離職證明。
(6)報名注意事項:
①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資格。
②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與本市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人員。
③應聘人員與招考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2.資格復審
考核前,職業技術學院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對不能按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核資格。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7月23日8:30。
資格復審地點:泰州職業技術學院南大門107室。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后續環節,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確定。
面試時間:2021年7月24日9:00。
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面試。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體檢由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并同時須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要求。體檢合格者方可進入后續環節,如因懷孕延遲體檢的,待體檢合格后,按程序進入后續環節。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泰州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畢業院校和畢業專業、現工作單位、擬聘崗位、考核成績與排名等。
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申報備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備案;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備案。
在職人員須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妥善處理好與原單位的勞動人事關系,并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不能在規定期限提供的,不予備案。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從該職位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辦理備案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備案完成后,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首次聘期5年,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報考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政策咨詢、監督舉報
本公告由泰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招考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664005;聯系人:顏老師、謝老師、夏老師。
監督舉報電話:
0523-86664025(泰州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
0523-86880623(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