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龍子湖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招募公告
龍子湖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招募公告
為切實維護我區醫療保障基金安全,更好服務廣大參保群眾,加快推進醫療保障事業更高質量發展,根據《龍子湖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龍醫保發〔2021〕14號)有關規定,經區醫療保障局研究決定,現在全區范圍內公開招募10名區級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公道正派;
(二)熱愛醫療保障事業,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觀察分析問題的能力,愿意無償參加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
(三)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實事求是,聯系群眾,有較強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接受醫療保障部門指導,自愿參加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工作,具備履行醫療保障社會義務監督職責相適應的健康狀況、綜合素質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一定的醫學、法律、行政管理、信息、財務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工作經驗;
(六)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先進模范人物、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優先考慮。
二、招募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龍子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發布招募信息。
(二)自愿申報
方式一:郵寄報名。將《龍子湖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郵寄至龍子湖區醫療保障局,申請辦理報名手續(地址:蚌埠市東海大道與李樓路交叉口西北角——龍子湖區醫療保障局;聯系電話:0552-3076948)。
方式二:電子郵件報名。將《龍子湖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報名表》發至郵箱973883857@qq.com,申請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間:2021年7月2日至7月9日。
(三)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區醫保局及時組織資格審核,在符合招募條件的人員中擇優確定10名擬聘任人選。
(四)公示
對擬聘任人員在區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于公示期間收到的異議進行處理,如有實據顯示相應人員不符合選聘條件,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如證據顯示情況難以立即判斷真偽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被取消資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將其他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經公示后遞補。
(五)聘用
公示期滿,未發現存在影響聘用的情形的人員,由龍子湖區醫療保障局正式聘用并頒發聘書,聘期兩年,期滿后根據情況續聘或另聘。
三、其他
醫保社會監督員的工作為自愿、無償性質,以社會監督員身份參加相關活動無勞務報酬。社會監督員提供欺詐騙保違法違規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區醫保局按照《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14關于印發《龍子湖區醫療保障社會監督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1).pdf
龍子湖區醫療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