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聘9人公告
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函〔2021〕45號)、《青海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青人社廳發〔2015〕80號)、《關于做好2021年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21〕170號)及《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精神,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面向全國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基礎知識,掌握崗位要求必備的專業技能;具備較強的教學、科研、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發展潛質,符合應聘崗位要求。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3日以后出生)。考生的學歷證書都要在教育部“學信網”進行驗證。在教育部“學信網”無法驗證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以及學位證書中的專業不視為招聘崗位所需專業。
(五)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設置專業相一致,畢業時獲得所學相關專業學歷和學位證書,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詳見《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發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核方案、專業考核、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公示擬聘用人員信息、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依次進行,具體安排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一)網上報名
應聘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3日9時-7月12日18時,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7月3日-7月13日;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聘網站:http://zp.qhwszy.edu.cn(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360極速瀏覽器),以郵箱為賬號進行注冊,注冊登錄成功后進行崗位報考,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報名信息。網上報名需上傳親筆簽名的《應聘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2)。網上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將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公布。
報名結束后,如崗位數與報名審核通過人數不足1:3 比例,由學院根據崗位需求情況決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保留招聘計劃的,由學院視專業考試和面試的成績決定是否錄用。相關結果以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公告為準。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將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網上資格審查時,考生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現場資格審查時,考生應當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試方式及成績占比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思想政治教育理論課教師:總成績=(筆試考核成績+筆試加分)×50%+面試考核成績×50%。
輔導員:總成績=(筆試考核成績+筆試加分)×60%+面試考核成績×40%。
筆試、面試由本單位自行組織,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上級部門和本單位紀檢人員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全程錄音錄像。
(四)考核內容
1.筆試
(1)思政理論課教師崗位符合報考條件應聘人員均參加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測試。總分100分,其中專業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
(2)輔導員崗位符合報考條件應聘人員參加公共基礎知識測試。總分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內容包括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相關理論與知識、高等教育政策法規、高等教育基礎理論、管理學相關理論與知識、公文寫作相關理論與知識等。
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本專業基礎知識。
(3)筆試方式:采取標準化考場閉卷考試方式;筆試時統一用現代漢語答題。
(4)命題、閱卷、成績公布:學院自行命題、閱卷、試卷復查及成績匯總,學院與命題、閱卷等相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筆試結束后,在學院網站公布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考核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
(1)思政理論課教師以試講方式進行面試,考核共計50分鐘,其中備課時間為30分鐘,試講時間為15-20分鐘,總分100分,試講從儀表儀態、教學準備、語言能力、專業知識及教學效果等方面進行評價。
(2)輔導員崗位以綜合答辯方式進行面試:面試時間為10分鐘,總分100分,綜合答辯從儀表儀態、語言能力、個人特長展示、答辯等方面進行評價。
(3)面試時間: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擬招聘人選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和面試所占比例計算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選。未達1:3的比例崗位,考生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根據測試成績高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4)考核時間及地點
考核時間:2021年7月17日(筆試),2021年7月24日(面試)。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
考核地點: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五)體檢。由學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或者請他人頂替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應聘人員體檢結果無效并不予聘用。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為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的擬招聘人選。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經本人申請,學院組織復查一次,仍未合格者,取消進入考察資格。空缺崗位按照成績依次遞補。
(六)政審考察。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學院對考察對象學習工作期間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綜合表現情況等進行考察。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考察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同時,對應聘者個人誠信情況進行審查,凡在誠信查詢中發現有違反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的情況,將按照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七)公示。經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學院調查核實。
(八)聘用。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批,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遞補要求。在現場資格審查、專業考核和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環節出現空崗后均可依次遞補。
四、工作紀律和要求
(一)實行領導負責制。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對招聘考核測評全過程的公平公正負責,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考核聘用工作全程指導監督,按照規定處理考核工作出現的各類情況。
(二)實行回避制度。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組織實施考核測評時,應按《規定》要求問詢參加考核測評的考官及可能影響考核結果的相關人員,需要回避的應當回避。
(三)落實保密和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命題人員、考官及相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保密規定要求,嚴守保密紀律。命題、考核環節紀檢人員全程監督。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工作人員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聘人員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應聘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須在考核前提前告知應聘人員。
五、其他事項
(一)不予報考情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受到行政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公務員考錄中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有效記錄期內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應當嚴格履行與聘用單位約定的合同期限,報考前應當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需上傳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于2021年7月3日前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未上傳書面證明的將審查不通過,隱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身份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三)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招聘。報名期間尚未取得雙證的應屆畢業生要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材料和學生證,同時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否則取消招聘資格。畢業證和學位證被暫扣或遺失的,面試前應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各類證書、資格取得時間,以及中共黨員的入黨時間均截至2021年7月3日。
(五)對考生所學專業的界定,要按照制定招聘計劃時參照的人社部公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教育部公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執行。對考生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界定不清的或上述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考生所學專業應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要在組織專家充分論證、用人單位集體研究的基礎上,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六)招聘過程中各環節具體實施時間以學院門戶網站通知為準。
(七)總成績并列處理。如考試總成績有并列的,優先招聘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再按專業考核成績高低確定。
(八)有關加分政策。報考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退役士兵,經驗證后,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
(九)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調整或延遲的,將第一時間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應聘者隨時予以關注。應聘者應自覺服從我院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出具個人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守則,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檢測正常的方可入校或進入考場。請應聘者隨時關注我院門戶網站發布的相關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如遇疫情風險等級變化,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按照要求順利參加筆試及面試工作。對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青海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相關信息將陸續在學院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目發布,各階段工作安排以網絡公告為準,學院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