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玉溪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2021年玉溪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玉溪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玉人社發〔2019〕115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有關部門核準,玉溪仲裁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仲裁委書記員1名。
二、崗位職責
1.負責業務咨詢、案源拓展、案件受理、庭審組織、仲裁文書制作送達等仲裁案件管理和服務工作;
2.負責相關工作領域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推廣工作;
3.積極開展相關領域仲裁法律理論與實務研究工作;
4.完成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德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工作責任心強,好學上進、能吃苦,具有較強的規矩意識與自律意識。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學專業,同等條件下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有書記員工作經驗者優先。
5.具有較強的文字處理能力,能熟練操作使用辦公軟件。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人員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紀委監委立案調查的;被司法機關偵查、起訴的;曾受過辭退或開除公職的;曾受過開除黨籍處分的;
3.曾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4.有過吸毒史的;
5.列為失信人員的;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絡郵箱報名。
2.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9日 上午9:時。
3.報名方式:《玉溪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以上材料掃描件發送郵件到yxzc2004@163.com(要求提供壓縮包文件,郵件標題為“報考人員姓名+畢業學校”)。
(二)資格審查。秘書處將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件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試。資格審查結束后,在玉溪市司法局官網(http://www.yxzf.gov.cn/sf/)發布考試通知。考試采取面試及崗位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面試再崗位技能測試。報考人員按通知要求按時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考試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參加面試。
1.面試。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3的比例進入崗位技能測試。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3人,則報考人員全部進入崗位技能測試。
2.崗位技能測試。崗位技能測試滿分100分,設置最低控制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單項否決)。測試內容以文字錄入測試為主,主要考察看打和聽打等基礎應用能力。
按“面試(50%)+崗位技能測試(50%)”的結構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四)體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報考人員,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規定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可到上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如需要進行遞補的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政審和考察。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面政審。政審考察合格人員進入公示環節。擬聘用人員政審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考察的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市人才網(http://www.yxrc.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相關機構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影響入職的,應根據查實的內容、結果,確定是否使用,如需要進行遞補的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與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云南辰信人力資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勞動關系管理。
五、管理與待遇
入職人員的管理由用工單位對派遣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派遣員工的崗位職責、規章制度、作息制度、績效考核等按照用工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試用期和轉正后待遇和保障按照玉溪市政府購買崗位相關政策及《玉溪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報酬給付辦法》、《玉溪仲裁委員會書記員管理辦法》執行。
六、其他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及時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在各招聘環節嚴格做好自我防護,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真實申報個人健康狀況,在手機上申領本人的“云南健康碼”,佩戴口罩、持健康碼進場,如健康碼為黃碼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持三日內的核酸檢測結果陰性方可入場。
(四)未盡事宜由玉溪仲裁委員會書記員處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77-2616708。
玉溪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