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省公安廳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8人公告
青海省公安廳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青海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現將青海省公安機關2021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程序、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88名。
(二)招聘程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三)報考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8日至2003年7月18日期間出生);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面向退役士兵招聘職位放寬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本省高校畢業生,具有本省戶籍或在我省服役的退役士兵;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報考年齡、學歷等各類事項的時間截止日期為本次報名工作第一日(為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落款日期一般應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www.qhpta.com)按照操作步驟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
(二)報名時間 :2021年7月7日14:00至7月10日18:00。
(三)審核時間 :2021年7月7日14:00至7月11日18:00。
(四)繳費時間 :2021年7月7日14:00至7月11日23:30。
(五)調劑時間:2021年7月12日9:00至7月12日18:00。
(六)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報名時,要在網上簽訂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三、筆試科目、權重、時間和地點
(一)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
(二)權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各占筆試總成績50%,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
(三)時間地點 :2021年7月18日(筆試),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說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面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
五、相關注意事項
(一)體能測評。所有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青海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執行。
(二)開考比例。職位招考人數與參加筆試人數比例要達到1:4,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或者等比例縮減招考人數。進入面試人員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確定。經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后,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之比等于1:1時,該職位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試成績未達到當天參加本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分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三)總成績并列的處理。在筆試、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相同的,根據政審情況優先招聘公安、司法院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
(四)體檢、政治考察。體檢、政治考察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執行。政治考察參照青海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政審相關規定執行。
(五)遞補。體能測評和體檢環節可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以上兩個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補錄。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但未進入體檢政審環節的考生列入補錄人員庫。擬聘用人員名單發布后至下次輔警招聘前,本次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經體檢、政審后補錄本崗位考生。如擬聘用人員名單發布后1年內省公安廳組織公開招聘輔警,補錄人員庫自動失效。
(七)學歷。取得高中文化程度以高中畢業證為準。取得更高學歷的需以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實施學歷教育、由國家認可的擁有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考生,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八)聘用待遇。薪酬待遇按照《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薪酬管理的通知》執行。報考人員一經聘用,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即與省公安廳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五險一金”,所需經費納入財政保障。廳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公安廳警務輔助人員新標準薪酬待遇發放辦法》執行。西寧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務輔警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公安機關留置看護輔警薪酬待遇發放辦法》執行,突出向留置看護崗位傾斜的導向,由基本工資、工作補貼、其他保障三部分構成。
六、人員身份及工作任務
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撐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本次招聘的“西寧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務輔警”職位主要承擔紀檢監察機關留置對象看護工作,其他職位承擔省公安廳內設機構警務輔助工作。
特別提醒廣大考生,本次考試,省公安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與輔警招聘相關的培訓班或編印考試復習教材資料,請切勿上當受騙。
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緊湊,請廣大考生做好應考各項準備。
聯系電話: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0971-8293350(正常上班時接聽)
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