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攀枝花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43人公告
攀枝花學院2021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實現攀枝花學院“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的戰略需要,根據《四川省人事廳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攀枝花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攀學院〔2013〕15號)、《關于印發<攀枝花市擴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人事自主權七條政策>的通知》(攀人社發〔2017〕480號)和《攀枝花學院直接考核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攀學院〔2018〕13 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學校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43名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被錄用人員均列入事業編制。招聘崗位見《攀枝花學院2021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見附件1),人數43名。
二、招聘方式、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
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1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取得并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及職稱(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
(三)報考條件
1. 應聘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守法遵紀,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條件
紀檢監察學院招聘崗位,年齡不超過35歲(1986年7月8日以后出生),經濟與管理學院招聘崗位,年齡不超過40歲(1981年7月8日以后出生);除紀檢監察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招聘崗位以外的其他崗位,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5年7月8日以后出生)。有突出業績成果且為學校急需緊缺專業人員,原則上經過學校研究決定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4)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規定的條件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6)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7)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招聘程序
(一) 報名
1. 報名時間:2021年7月8日—7月20日。
2. 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送至報名郵箱pzhxyrsc@qq.com,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應聘人員姓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應聘單位”。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回復郵件方為報名郵件投遞成功。
3.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按規定提交報名材料或不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材料要求如下:
(1)《攀枝花學院2021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附件2,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填寫完成后作為附件提交,不可更改原始文檔格式;
(2)其他應聘材料嚴格按照下列順序整理到一個文檔(Word或Pdf格式)作為附件提交:
①身份證正反面;
②畢業證書(學歷證書)及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大中專第一學歷起各個學習階段);
③學位證書及“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認證報告(從大中專第一學歷起各個學習階段);
④職稱(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⑤個人簡歷;
⑥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⑦境外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提交《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⑧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二)資格審核
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人員擇優推薦給學校相關用人單位遴選,確定考核對象。
(三)考核、面試
1. 心理素質測試:應聘人員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心理素質測試。
2. 用人單位考核:學校用人單位按照確定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集中考核,具體崗位的考核方式由攀枝花學院在直接考核前告知應聘人員。
3. 學校綜合面試:根據各用人單位考核結果及心理素質測試結果,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綜合能力面試。
4. 考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根據考核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五)體檢
1. 體檢標準
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開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2. 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攀枝花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3. 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七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攀枝花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攀枝花學院根據考核情況專項研究后確定。
4.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應聘者承擔。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審定后在公告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聘用
1.經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者,由攀枝花學院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文件或者生效的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 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報到,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3. 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學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 新聘用人員應按照學校相關政策規定確定服務期并簽訂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務期約定的按特殊服務期約定執行。
四、紀律監督
1.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2. 資格審核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3. 監督舉報電話:
攀枝花學院紀委機關:0812-3371956
4.咨詢電話:
攀枝花學院人事處:0812-3370687
附件1:攀枝花學院2021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x
附件2:攀枝花學院2021年第三批直接考核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信息表.docx
攀枝花學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