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虎門交警大隊招聘交通協管員公告
虎門交警大隊面對社會公開招聘20名交通協管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虎門交警大隊現面對社會公開招聘20名交通協管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交通協管員20名
二、招聘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思想政治素質良好,作風正派,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反計劃生育,無違法犯罪記錄,未參加任何非法組織;
3. 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年齡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4.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 退伍軍人優先考慮。
三、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按相關規定發放,包干經費8.5萬元/年/人。
2.按照勞動法規定簽訂正規勞動合同。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方法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點:東莞市虎門交警大隊四樓辦公室(東莞市虎門鎮長德路98號)。
(三)報名所需資料
1.《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虎門大隊招聘報名表》(現場領取填寫);
2.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6.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資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檢查后歸還本人。
(四)錄用程序
1. 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進行下一步程序,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通暢。
2. 面試
具體時間和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3. 體檢
考核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費用自行負責。
4. 崗前培訓
組織招聘對象開展崗前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5. 簽訂勞務合同
招聘對象崗前培訓考核合格正式留用工作,并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1.務必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應聘者在報名、面試、體檢等階段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報名資格或不予錄用;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予以解除,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3.本公告及報考相關事宜由虎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