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2021年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09號)相關規定, 2021年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1年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下稱《崗位表》)。崗位表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j.nantong.gov.cn)、崇川區人民政府——人事考試欄目(http://www.chongchuan.gov.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1986年7月至2003年6月期間出生,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或博士研究生,放寬至1981年7月以后出生,取得副高以上職稱放寬至1976年7月以后出生。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7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崇川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7)2021年8月31日前,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6:00。
(二)報名方式
1.報名。采取郵箱報名,符合條件并自愿報名的人員將所需的報名材料以“郵件標題+附件”的格式發至報名郵箱ccqwjw@163.com。
郵件標題內容為:應聘崗位序號+姓名。
附件內容為:《2021年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可下載,上傳電子照片)、 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2021年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2019年、2020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3)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掃描件。
考生發送郵件后,請及時與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確認收件情況,聯系電話:0513-85302649,逾期未收到郵件的視為未提交報名材料。考生報名后,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查情況在24小時內通過郵件或電話方式及時反饋應聘人員。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7月15日9:00-7月18日17:00。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5302649。
3.陳述申辯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7月19日9:00- 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1年7月15日-7月20日9:00- 16:00。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
2.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到規定比例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取消崗位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崇川區人民政府——人事考試欄目公告。報考被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符合其他崗位報考條件的,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通知改報名,改報名時間7月21日上午9:00-11:00。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7月22日9:00-16:00,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南通市崇川區長康路26號,崇川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心402辦公室)。
3.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崗位序號01-02面向博士研究生學歷崗位的招聘免筆試,由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其余崗位的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見《崗位表》,筆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統一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人事考試欄目公告。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報考01、02崗面向博士研究生學歷崗位且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和報考其余崗位經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
2.資格復審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對外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到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被委托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3.資格復審遞補。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同遞補。下同)。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人事考試欄目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人事考試欄目公告,面試人員根據公告要求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崗位01-02面試成績就是總成績,其余崗位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
所有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處理。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報考博士研究生崗位的考生,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其余崗位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人事考試欄目公告。
五、體檢、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組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
六、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崇川區人民政府——人事考試欄目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報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各招聘單位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報考已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符合《2021年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規定暫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的(崗位明確要求的除外),須在聘用后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七、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紀律監督: 0513-89088026(崇川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組)
九、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和考務咨詢:0513-85302649(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附件1:《2021年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2021年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未落實工作承諾書》
南通市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