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池州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第二批)
池州學院2021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第二批)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省屬高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58號)規定,現就池州學院2021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計劃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的2021年度用編計劃及招聘崗位,結合第一批公開招聘情況,本次招聘計劃如下:
招聘 單位 (人數) |
用人部門 |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擬聘人數 |
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
報名指定郵箱 |
聯系人及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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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專業 |
學歷 |
學位 |
年 齡 |
其他 |
|||||||
池州 學院 (5人) |
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學院 |
專業技術 |
9000050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
研究生 |
碩士 |
30周歲以下 |
luck@czu.edu. cn |
陸老師 18956675176 0566-2748766 |
|
旅游與歷史 文化學院 |
專業技術 |
9000051 |
1 |
旅游管理 |
研究生 |
碩士 |
30周歲以下 |
huwenhai1986@ 163.com |
胡老師 13965938776 0566-2748605 |
||
網絡與信息化管理處/圖書館 |
管理 |
9000054 |
2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研究生 |
碩士 |
30周歲以下 |
czxyrenshichu@163.com |
單老師 13865661315 0566-2748729 |
||
后勤管理與 基建處 |
管理 |
9000055 |
1 |
土木工程 |
研究生 |
碩士 |
30周歲以下 |
115785765@qq. com |
王老師 13856663340 0566-2748916 |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政治素質高,思想道德好,品行端正。
4.熱愛祖國,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
(二)學歷學位條件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及學歷學位條件,國家認可的境外或國外大學相關專業也可報考,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規定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年齡條件
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健康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符合體檢標準,能勝任本職工作。
(五)其他條件
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刊物上發表論文2篇及以上,其中理工科碩士需在三類及以上期刊發表論文1篇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其他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政策待遇
納入事業編制,具體待遇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從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
應聘人員采取郵箱報名方式,應聘材料掃描打包后以“姓名-崗位代碼”命名,發送至各用人部門指定郵箱。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報名資格。
應聘材料應包括:
1.《池州學院應聘人員簡明情況登記表》(附件1)。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國外留學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掃描件;暫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2021屆畢業生,須提供承諾書,承諾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應學歷學位證書(附件2)。
4.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函(附件3)。
5.論文出版刊物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頁及本人所撰論文全文。
應聘人員的以上個人材料須客觀真實,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開展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現場確認、考核等相關事宜在池州學院網站公布(初審未通過者,不再逐一通知)。
為確保進人質量,對于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調整情況與資格審查結果一并同時、同網公布。
(三)領取準考證
未被取消招聘崗位,且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憑應聘材料于指定時間、地點領取準考準。
領取準考準時間、地點及應聘材料清單,與資格審查結果一并同時、同網公布。
領取準考準須由應聘者本人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凡提供材料不全或與應聘報名材料不符者,不頒發準考證,不予參加考核;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考核的應聘人員,不頒發準考證,不予參加考核;逾期未領取準考準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統一考核
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考核時間、地點,與資格審查結果、領取準考準事宜一并同時、同網公布。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應聘崗位相關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考試時間不超過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面試環節。
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入圍面試的最后一名如有數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教學水平、專業基礎知識、實踐操作及處理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等。
面試考核成立面試考官組。每組考官一般為7人(實踐操作面試每組考官一般為5人),其中校外考官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考官評分平均分。
面試可根據崗位實際采取試講、實踐操作、結構化面試等多種方式進行。
專業技術崗位的面試一般采取試講方式,試講時間不超過15分鐘,滿分100分。
管理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實踐操作相結合方式,考核順序現場抽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實踐操作時間不超過60分鐘,滿分100分。
面試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75分,低于75分的不予進入考察等環節。
3.成績合成。最終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最終成績合成方式為筆試50%,面試50%;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實踐操作相結合方式,則結構化面試35%,實踐操作15%。
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心理素質測試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面試考官成績總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六、體檢、心理素質測試與考察
(一)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和心理素質測試由池州學院人事處統一組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心理素質測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愿放棄。
(二)考察工作根據應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首先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還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師德師風、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
考察工作由池州學院人事處統一組織,用人部門具體實施。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核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不含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人員),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在池州學院網站公示7天。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項
(一)保密、監督等規定
保密、監督等事項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
(二)資格審查其他規定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或到校后通過審查檔案等方式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本公告由池州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服務電話:各用人部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監督舉報電話:0566-2748708(池州學院紀委辦公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池州學院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