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市市直公立醫院定向考核公開招聘援鄂醫務人員中非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永州市市直公立醫院定向考核公開招聘援鄂醫務人員中非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為落實省委辦、省政府辦《關于全面落實保護關心愛護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各項政策的具體措施》文件精神,決定在全市定向考核招聘疫情防控援鄂醫務人員中非事業編制人員6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
二、招聘程序
按照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面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派員進行全程監督。
三、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招聘計劃包括市衛健委直屬事業單位2家,即市中心醫院、市中醫醫院,共2個崗位,共4個計劃;受永州職業技術學院附屬醫院委托,一并承辦該單位定向考核公開招聘工作,共2個崗位,共2個計劃。詳情見《2021年永州市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定向考核招聘援鄂醫務人員中非事業編制人員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核入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考核程序
本次定向考核入編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面談、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開展
(一)發布公告。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27日-2021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根據報名崗位到各用人單位人事部門進行現場報名,每名考生只能申報1個崗位。現場報名時間截止7月29日下午17:30。
3.報名提供資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提前下載并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一張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③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④三甲或三級公立醫院工作證明原件。
4.資格審核。用人單位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核全過程。
(三)面試面談。
1.面試面談對象: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均參加面試面談,不設開考比例。
2.面試面談方式:采取問答形式開展面試面談。
3.面試面談內容:根據測評要素進行評分,考核語言表達、職業素養、人際溝通、心理素質、情緒控制、儀表舉止、隨機應變等能力。
4.實際參加面試考生人數達到崗位計劃數1:2及以上比例的,按從高分到底分進行排名等額入圍體檢;實際參加面試考生人數未達到崗位計劃數1:2比例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考生在面試成績公布后的3個工作日內,可以申請復查成績一次。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根據《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考核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時,可以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核對象本人承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通過座談、查閱相關材料等形式進一步了解報名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以及是否存在不得考核入編的情形。
(六)公示。
用人單位根據面試面談、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格材料原件、復印件報市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體檢、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七)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程序辦理進人手續。招聘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
六、工作紀律與要求
1.定向考核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參加定向考核工作的工作人員與考核對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2.考核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對于考核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3.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附件1:2021年永州市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定向考核招聘援鄂醫務人員中非事業編制人員計劃表
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