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貴州貴陽修文縣選調縣直學校教師65人方案
修文縣2021年公開選調縣直學校教師方案
為推動我縣基礎教育事業發展,均衡我縣教育資源,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擬定我縣縣直學校教師公開選調方案。
一、選調原則
為推動我縣基礎教育事業的發展,整合優化縣域內教師資源,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試教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選調。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此次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65名(詳見崗位表)
三、選調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選調范圍
修文縣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二)選調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符;
3.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資格的可以放寬到45周歲(197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在修文縣學校任教經歷(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招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時間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6.截止2021年8月3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7.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9.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1年7月19日修文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uwen.gov.cn/)上發布選調公告。報考人員如需咨詢選調崗位、選調資格條件等有關事宜,聯系電話:0851-82371552(修文縣教育局人事科)。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并填寫《修文縣2021年縣直學校教師公開選調個人報名表》(以下簡稱《個人報名表》,如實填寫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將《個人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電子檔和個人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證件照壓縮打包(以“姓名+報考學校+崗位”命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郵箱715166360@qq.com。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人員不得弄虛作假、隱瞞個人信息、偽造虛假報考材料,或者搞非組織活動,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報名時間:2021年7月20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1日下午5:00。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2.資格審查
收到個人報名表后,工作人員7月22日24:00前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采取回復郵件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
各選調崗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選調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減少或取消選調計劃數。崗位選調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崗位選調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予以改報符合選調條件的其他崗位。崗位改報時間為2021年7月23日上午09:00--16:00。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發現資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選調崗位計劃數減少或取消情況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3.準考證發放
發放時間:2021年7月29日下午14:00--17:00
發放地點:修文縣教育局人事科(修文縣大龍財富中心五樓516室)
相關要求:報名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此次教師公開選調考試工作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
1.筆試。
筆試時間:2021年7月30日早上09:00--11:00。
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方式:本次選調筆試為閉卷考試,試卷滿分100分。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筆試結束后,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選調環節的最低分數線)。
2.試教。
試教對象為在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試教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高于3:1,不低于2:1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試教人員。試教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的,減少或取消選調崗位計劃數。
試教成績總分100分,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選調環節。
試教成績現場公布。
試教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網上通知。
3.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進行計算:
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占40%、試教成績(百分制)占60%計算。
總成績=筆試環節成績×40%+ 試教成績×60%。
筆試、試教的成績和總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按試教成績高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若仍并列的,需重新組織試教,以新一輪試教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總成績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
(四)政審考察
政審考察工作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本次選調政審考察人選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
進入政審考察環節的考生須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政審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政審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于不得報考人員,并確定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政審考察工作由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
教育局黨委根據政審考察結果,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由縣教育局黨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員,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進行公示。
政審考察不合格及放棄所產生的崗位空缺,按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選調人員管理
此次選調合格人員,將在修文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在縣教育局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到崗,否則視為放棄。
通過公開選調的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人事關系不變,一年試用期滿經教育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人員,由縣教育局向縣編制部門報送人員編制調整報告,縣編制部門批復文件后,縣人社部門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間選調教師參照縣域內交流教師的管理辦法執行。試用期滿后須與縣教育局簽定按新調入單位崗位設置情況競聘上崗的協議,不簽協議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退回原工作單位。
六、組織保障
我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修文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縣政府分管副縣長,副組長為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委編辦、縣衛生健康局主要領導,成員為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此次教師公開選調工作。縣人社局負責指導教師公開選調的實施工作;縣教育局負責設定選調崗位,并在縣人社局的指導下做好教師公開選調工作;縣委編辦指導做好涉及機構編制的相關工作;縣財政局負責選調教師經費的保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定此次選調工作中疾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預案,負責突發疾病應急情況的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負責教師公開選調具體工作。領導小組不作為我縣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
七、工作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按照教師選聘的相關要求及程序實施,涉及工作的領導干部嚴格紀律,一經發現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
2.修文縣2021年縣直學校教師公開選調個人報名表.xlsx
修文縣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