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自貢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招聘4人公告
高新區2021年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關于印發<自貢市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十二條措施>的通知》(自人才〔2019〕4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對象及名額
(一)招考范圍。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
(二)招考對象
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在職、非在職人員。
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考名額
2021年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共計4名,具體招考單位及崗位名額、條件詳見《2021年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招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符合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的回避規定;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考生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在人事考試中違紀被招考主管機關取消錄聘用資格的;
3.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到黨紀、政務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被國家相關部委按照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請登陸自貢人事考試網站(www.zgrsks.com.cn),下載并如實、正確填寫《2021年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的各項內容,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持相關資料到高新區人力資源局(地址:自貢市匯東丹桂北大街256號,高新區管委會310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或條件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將弄虛作假記入誠信檔案。報名人員須持以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
1.《2021年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附件2,2寸免冠彩色近照粘貼在表上);
2.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份;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份;
5.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2份(職稱(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人。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核招聘全過程,考生必須實事求是的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核
考核方式為面試。
(一)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規定繳費后,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方式及成績。面試由高新區人力資源局和社會事業局組織實施。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新版臨時身份證)參加面試。考生須按規定時間趕到考場報到,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報到的視為缺考。
2.面試方式及內容。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總成績分為100分。面試時間15分鐘,主要考察崗位所要求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及專業知識等。
3. 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若面試成績相同,則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通過自貢市人事考試網公布。體檢由主管部門安排,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門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經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告后參加體檢。遞補只進行1次,若遞補進入體檢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其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按照凡進必審要求,及時做好干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開展考察時,應登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考生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
考生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應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到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考生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的,考生必須在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說明原因,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按程序報市招考主管機關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提交材料的時間,最長不超過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生自動放棄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區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審批及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填寫《自貢高新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權限報批確認,對審批同意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九、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此次考核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相關事項提示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請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請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過微信小程序 “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考生赴自貢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三)考生進入資格審查點、面試地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資格審查點、面試地點。資格審查截止前復測體溫仍異常(>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在現場提交3天內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后可進入資格審查地點,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防疫健康碼非綠色的考生,不得進入資格審查地點,視為自動放棄。
(四)為避免影響資格審查,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需提交我市衛健部門或村(社區)出具的解除居家健康監測證明(或集中隔離證明)和3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具體情況由現場疫情防控人員研判。
(五)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資格審查時全程佩戴口罩(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除外)。
(六)考生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現場疫情防控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資格審查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資格審查室進行資格審查;不具備繼續完成資格審查條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由現場疫情防控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七)考生要自覺維護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資格審查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八)考生資格審查時,現場簽訂《2021年自貢高新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如實反映本人情況。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由自貢高新區管委會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用人單位。
(一)政策咨詢電話
自貢高新區管委會人力資源局 0813-8115961
自貢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0813-8211885
(二)監督電話
自貢高新區管委會紀工委、監工委0813-8119726
高新區人力資源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2021年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2021年高新區學前教育管理服務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