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事業單位面向2021屆高校優秀畢業生招聘155人公告
湖南株洲事業單位面向2021屆高校優秀畢業生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155人,報名時間為7月27日9∶00-7月29日17∶30,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內容包含公共基礎知識,具體詳見公告。復習課程推薦:
復習資料推薦:公基系統班全新上線(限量贈送4冊真題庫+2冊核心考點)
點擊進入:報名入口(7月27日9∶00-7月29日17∶30)
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屆高校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三高四新”戰略,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對急需、緊缺優秀人才的需要,經研究決定,2021年我市第二批面向2021屆高校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督下,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各縣市區配合實施。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崗位89個,招聘計劃155個,其中: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49個;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106個(詳見附件)。
四、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全國統招,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不含專升本)及以上學歷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學習成績優良,具備授予相應學位條件;
7.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①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截止日期為本公告發布之日;
②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校、學院學生會(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長、副部長,校、學院團委副書記和各部部長、副部長,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或黨支部書記為教師的黨支部副書記(排第一),且任職時間連續滿1學年及以上;
③在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過國家獎學金,省部級獎學金,校級三等及以上獎學金,不含社會捐贈類獎學金、定向獎學金;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發布信息
公開招聘信息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六、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1年7月27日上午9∶00-7月29日下午17∶30
(二)報名方式
1.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網上報名:請應聘人員登錄株洲人事考試網www.zzksw.com.cn,進入“株洲市第二批面向2021屆高校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并對自己的填報負責。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下載打印時間為2021年8月4日上午9∶00-8月7日下午17∶00。
2.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或就業推薦表)填寫。本次招聘專業認定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同時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應聘人員應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七、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申請尚未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進行,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未達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內容 資格復審主要查驗應聘人員的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和相關證明等。
(4)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審。
(5)資格復審遞補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因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以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時間以市人社局官網發布的通知為準,請考生密切關注。
(二)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閉卷的方式,總分100分。筆試主要內容詳見附件。
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全部參加,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
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其余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合格分數線者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考點設在長沙市,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體檢入圍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入圍體檢,如有放棄資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吸毒項目檢測。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由招聘單位商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則按應聘同一崗位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十、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十一、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各高校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應聘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五)本次招聘的崗位情況、招聘條件、資格審查等有關事宜,請咨詢招聘單位。
十二、咨詢與監督
(一)咨詢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
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731-28681089
政策咨詢電話:0731-28680216(市委人才辦)
0731-2868108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監督
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0731-28686685
中共株洲市紀委株洲市監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731-28681760
附件:2021年株洲市第二批面向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長沙站)
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