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引進人才公告
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第二批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一、學校概況
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隸屬宜春市人民政府。
學校可追溯到創辦于1906年的高安師范傳習所;1946年,改為江西省省立高安師范學校;1949年,江西省教育結構調整時更名為江西省高安師范學校;200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決定高安師范成建制并入宜春學院,設立宜春學院高安校區;2014年,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為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3月學校完成整體搬遷至宜春市區。
學校面向全國招收高中起點三年制大專生,面向全省招收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大專生,學校設有學前教育學院、初等教育學院、美術與設計學院、外國語學院、音樂舞蹈學院、體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9個學院和1個附屬小學,開設了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空中乘務、舞蹈表演、音樂教育、小學教育、小學語文教育、小學數學教育、中文、社會體育、小學英語教育、商務英語、市場營銷、電子商務、軟件技術、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視覺傳達設計、美術教育、小學道德與法制教育、網絡規劃與優化技術等共22個專業。
學校秉承優良的辦學傳統,依托良好的社會聲譽,立足江西,輻射全國,積極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可。改革開放后,學校曾9次獲得“全省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被譽為“贛中師苑一桿旗”;1997年,被原國家教委確認為全國中師標準化學校;2000年被江西省教育廳列為全省重點辦好的13所師范院校之一;2005年,經江西省教育廳評估認定為21所具備培養小學和幼師條件的院校之一;2005年,學校在全省范圍率先開展幼教、小教師資的定向培養工作;2019年,再次被評為“全省文明單位”,學前教育學院被評為“全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斬獲2020年度“創建江西省文明校園先進學校”光榮稱號。
因學校發展需要,特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誠邀廣大英才前來我校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教師職業道德及良好的品行。
2.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和技能條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3.在規定的學制內正常畢業并按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的碩士研究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國(境)外高校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時間截止到發布公告之前。
5.具備崗位所需任職資格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隱瞞重大病史的,此次應聘無效,立即清退。
6.在宜春市行政區域范圍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有正式編制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組織、參與或支持損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人員。
2.在宜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或開除學籍的人員。
5.在校或工作期間有違法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用人部門 |
崗位名稱 |
學科、專業或方向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職稱要求 |
其他條件 |
學前教育學院 |
心理學教師 |
心理學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博士研究生要求本科及博士階段為心理學。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教育學教師1 |
教育學、學前教育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本碩博至少其中一個階段為學前教育專業或從事學前教育相關工作多年、取得學前教育專業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教育學教師2 |
教育學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博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博士階段為教育學類(不含學科教學);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要求至少碩士階段為教育學類(不含學科教學)。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音樂舞蹈學院 |
舞蹈教師 |
舞蹈學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初等教育學院 |
語文教師 |
中國語言文學 |
4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正教授職稱 |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數學教師 |
數學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正教授職稱 |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體育學院 |
體育教師 |
體育學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美術教師 |
美術學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書法教師 |
書法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計算機教師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教師 |
英語語言文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翻譯學、英語課程與教學論 |
1 |
博士研究生或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政教師1 |
0305馬克思主義理論 |
3 |
碩士研究生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思政教師2 |
0101哲學 |
1 |
碩士研究生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思政教師3 |
0302政治學 |
1 |
碩士研究生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學工部(學工處) |
專職輔導員 |
0401教育學、0402心理學、0501中國語言文學、0701數學、081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 |
碩士研究生 |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四、應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10日18點整。
2.報名要求:下載并填寫《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第二批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將以下材料的掃描件復制到《報名表》相應位置: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本碩博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暫未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就業推薦表;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在《報名表》中填寫以下材料(材料如為外文版本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1)教學科研經歷。
(2)教學科研計劃。
(3)學術代表作:近5年內應聘者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的代表作(含論文、著作、專利、藝術作品等)。
(4)主持科研項目及經費情況。
(5)其他能證明教學科研水平的材料。
4.請將《報名表》另存為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稱修改為“姓名+用人部門+崗位名稱+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發送到郵箱: ycyzrczp@126.com(郵件主題與PDF文件名保持一致)。
五、考試及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學校依據應聘者的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在報名結束后通過宜春幼專官網(www.gacycu.cn)公布或通過電話通知,屆時請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并保持電話暢通。
2.資格復審
(1)請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各學歷階段學歷學位證、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暫未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指定時間未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4)資格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5)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錄用過程,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面試
(1)面試時間:暫定8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3)面試方式:教師崗位采取說課及面談方式進行,輔導員崗位采取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成績采用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成績低于80分者不予錄用。
4.給予外地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應聘人員一次往返交通費用報銷補貼。
六、體檢、考察、公示
1.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修訂)》,費用自理。
2.體檢、心理測試合格的,學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考察。體檢、心理測試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錄用資格。
3.對擬錄用人員,在宜春幼專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4.因體檢、心理測試、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崗,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錄用、待遇
1.經面試、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確定的擬錄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入編手續。
2.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明的報考人員,需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規定時間取得學歷學位后,正式辦理錄用手續,如未取得,則不予錄用。
3.碩士研究生,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服務期限不少于6年。
4.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按規定予以解聘。
5.擬錄用的全日制博士、教授、副教授根據合同和考核結果享受如下待遇:
人才類別 |
安家費及購房補貼 |
科研啟動經費 |
備注 |
博士教授 |
100萬元 |
文科8萬元 理科10萬元 |
安家費及購房補貼分6年支付,非全日制博士按一半計發。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和人崗相適原則,將對引進人才的配偶進行妥善安置。 |
博士副教授 |
90萬元 |
||
碩士教授 |
8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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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75萬元 |
||
碩士副教授 |
75萬元 |
||
本科教授 |
70萬元 |
||
本科副教授 |
50萬元 |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老師、肖老師
電 話:0795-3992099、15079558986
郵 箱:ycyzrczp@126.com
附件: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第二批引進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報名表.doc
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1年7月20日